安徽宿松县残疾人康复综合服务中心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1 、工程名称:宿松县残疾人康复综合服务中心工程
2 、项目审批、核准:宿松县发改委
3 、招标人:宿松县残疾人联合会
4 、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工程实施地点:宿松县东北新城
2 、建设规模:框架五层,建筑面积2650平方米,室外道路、给排水、绿化等 总投资约460万 。
3 、工期:300日历天
4 、招标范围:土建、装饰、安装及室外工程,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5 、标段划分:共 1 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施工标段投标人须具有:①独立法人资格;②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③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④良好的财务状况、商业信誉及类似工程业绩。⑤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及中标待建工程;近三年承建的工程无安全、质量事故。
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在开标后对所有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统一发售时间、地点
1 、报名及招标文件统一发售时间: 2014年3月4日至 2014 年3 月11 日 ,每日上午 8:00 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招标文件售价为800元。逾期不予受理。
2 、地点:宿松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宿松县商贸城3#楼三楼 )
联系电话:0556-7602002
五,报名资料:
1 、报名时须提供:
(1)联系人身份证件;
(2)单位介绍信;
(3)营业执照副本(须通过2012年年检且年检标识清晰);
(4)资质证书副本;
(5)安全生产许可证;
(6)注册建造师证;
(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和单位社保证明;
(8)拟派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须提供无在建(无中标待建)工程和无质量、安全等被限制投标的承诺。
以上材料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2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六、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移交后一个月内付合同价的6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移交满一年后的一个月内付合同价的20%(不计息),余款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移交满两年后的一个月内付清(不计息)。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宿松县残疾人联合会 代理机构: 安徽水苑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宿松县体育局三楼 地址:合肥市徽州大道省农业大夏903室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人:乔先生
电 话:0556-7819503 电 话:0551-64676685
15399637699 13956502977
八、备注
1 、投标人(单位)所提供的与投标有关的各类证件等资料真实性、合法性由投标人(单位)负全部责任。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的,或者由其他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投诉举报(必须提供书面举报材料且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核实该投标人(单位)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由招标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提请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给予该投标人(单位)相应的行政处罚。
2 、投标保证金:8万元人民币,开标前一天下午17:00前打入指定账户(开户名称:宿松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账号:34001684408053007253;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松支行)。
诚信保证金:52万元人民币,开标前一天下午17:00前打入指定账户(开户名称:宿松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账号:34001684408053007253;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松支行)。
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后签订合同之前自行在已缴纳的投标保证金中划转合同价款的10%到指定账户,列为项目施工履约保证金,同时与项目招标人办理完善相关手续。剩余的诚信保证金,在中标工程全部基础完工当月无息退还全部剩余部分。中标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决算审计后的当月无息退还中标人履约保证金。
3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省招标投标网、宿松县政府网、宿松县招标采购网上发布。
宿松县残疾人联合会 (盖章)
2014 年2月26日
招标编号:皖H5J-1322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