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国家会展中心海河通道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天津国家会展中心海河通道工程 已由 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以 津建计审【2014】57号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天津海河金岸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代建单位为 天津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1989020300 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平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 天津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天津国家会展中心海河通道工程北起规划蓟汕高速公路津塘二线南侧匝道收费站,向南与规划主干路六平交,依次上跨海河东道、海河、海河南道、海沽道、天津大道,在与津沽公路平交后,向南接入规划蓟汕高速公路津沽公路南侧匝道收费站,本项目包括路基、桥梁、路面石灰土底基层、排水,照明及交通设施的桥上预埋,道路为城市主干路,本工程分为两个标段,一标段起始范围K+0.000~K2+179.728,二标段起始范围K2+179.728~K4+850.000,全长4.85公里。
2.2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津南区、东丽区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天津国家会展中心海河通道工程第1标段:本标段起始范围为K+0.000~K2+179.728,本项目包括路基、桥梁、路面石灰土底基层、排水,照明及交通设施的桥上预埋(不含路面),道路长度约519m,道路面积约15032m2;桥梁长度约1902m,桥梁面积约36981m2,其中最大单跨110m,排水投资额约为225万元,管道长度约580m,最大管径1m。本标段投资额约34583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建设单位所发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提示:投标人具有投资、融资能力
二标段:天津国家会展中心海河通道工程第2标段:本标段起始范围为 K2+179.728~K4+850.000, 本项目包括路基、桥梁、路面石灰土底基层、排水,照明及交通设施的桥上预埋(不含路面),道路长度约1281m,道路面积约107949m2(含立交匝道面积和天津大道加宽面积);桥梁长度约4039m,桥梁面积约59388m2,其中最大单跨48m,排水投资额约为2275万元,管道长度约5887m,最大管径1.65m;泵站一座,设计流量2.8 m3/s,最深基坑9.3m(基坑开挖深度8m≤h<14m);本标段投资额约60343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建设单位所发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提示:投标人具有投资、融资能力
2.4 工期要求:2014年04月10日 至 2015年06月30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 , 资格: 1、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非本市的施工企业应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外地进津建筑业企业备案通知书》;非本市的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应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外地建筑业企业注册建造师进津备案证书》;5、本项目应配备:①、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投标资格的IC卡,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②、副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投标资格的IC卡;③、安全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不限,安全项目经理级别不得低于副项目经理,并可由副项目经理兼任;④、正、副、安全项目经理均应由投标企业任命并出具任命书;⑤、项目部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和被控股关系的两个以上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标段: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 , 资格: 1、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非本市的施工企业应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外地进津建筑业企业备案通知书》;非本市的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应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外地建筑业企业注册建造师进津备案证书》;5、本项目应配备:①、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投标资格的IC卡,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②、副项目经理2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投标资格的IC卡;③、安全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不限,安全项目经理级别不得低于副项目经理,并可由副项目经理兼任;④、正、副、安全项目经理均应由投标企业任命并出具任命书;⑤、正、副、安全项目经理必须具备《轨道交通地下工程质量安全风险控制指导书》培训合格证书。⑥项目部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和被控股关系的两个以上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3.3 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应提供进津备案通知书。
4、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 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4.2 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 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进津备案通知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果联合体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到 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市行政许可中心二楼82号窗口报名。
4.3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2个标段投标报名,兼投不兼中。
5、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5.1 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4年03月05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5.2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4 年 2 月 27 日 至 2014 年 3 月 5 日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超过15家时,可采取资格预审方式。
6.2 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4年03月06日至2014年03月12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 时 0 分 至 12 时 0 分, 下午 14 时 0 分 至 17 时 0 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 天津市河北区海河东路望海大厦1号楼4门302 获取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
6.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另行通知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 另行通知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6.4 招标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不邮寄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不邮寄 日内寄送。
项目建设单位:天津海河金岸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刘凤禄(印鉴)
办公地址:津海河工业区聚兴道9号7055
邮政编码:300000 联系人:孙长春 电话:88984080
传 真:88984080
项目代建单位:天津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顾启峰(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华苑产业区梓苑路5号
邮政编码:300384 联系人:逯海迪 电话:23669995
传 真:23669995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平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郝北彦(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北区海河东路望海大厦1号楼4门302
邮政编码:300143 联系人:姜林 电话:83288266-823
传 真:83288906
日期:2014 年 2 月 27 日
违法违规举报:
在工程交易活动中不准任何企业,假借有关领导或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名义,扩大本企业的影响,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监督管理站受理负责人:石彤
电话:23661595传真:23661595电子邮箱:tjjszbz1@126.com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23增1号工程建设交易服务中心大厦6楼605室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监察局驻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建交中心监察组受理负责人:张佩生、燕磊、李克勤
电话:24538762、24538760、23673285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一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