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准格尔旗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综合楼建设项目(主体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准格尔旗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综合楼建设项目(主体工程),经鄂尔多斯市发改委以鄂发改发[2011]752及鄂发改发[2011]556号批准建设,并已具备招标条件。内蒙古丰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准格尔旗卫生局的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凡合格的投标人,有意者均可报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准格尔旗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综合楼建设项目(主体工程)
建设地点:准格尔旗大路新区
建设规模:约10982.6平方米(详见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无标段划分
招标范围:本工程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建设内容
资金来源:政府资金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现行行业施工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合格率10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施工: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的法人,并承建过类似工程,业绩优异、信誉良好。
项目经理: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建造师。
监理:
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并监理过类似工程,所监理的工程质量优良、信誉良好。
总监理工程师:国家级总监理工程师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时间、地点及需要提交的资料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3月12日至 2013年3月18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在准格尔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203进行报名。
4.2 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以下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法人章并装订成册):
施工: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2)税务登记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3)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4)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6)拟派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建造师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均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7)授权委托书原件两份,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8)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9)2009-2011年审计报告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10)配套人员:材料员、施工员、质检员、预算员、资料员、安全员的人员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
(11)近三年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12)外进建筑企业备案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两份(非鄂尔多斯市境内企业需提供)。
监理: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2)税务登记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3)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4)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5)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及配套人员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6)授权委托书原件两份,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7)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8)2009-2011年审计报告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9)近三年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10)外进建筑企业备案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两份(非鄂尔多斯市境内企业需提供)。
5.领购招标文件:
5.1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施工:壹仟元整;监理:伍佰元整,售后不退。
5.2 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另行通知。
6.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资格审查方式
采用资格后审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鄂尔多斯公共资源交易网》、《准格尔旗公共资源交易网》、《内蒙古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准格尔旗卫生局
地 址:准格尔旗大路新区
联系人:李炳实
电 话:13947373657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丰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公园大道A座九层
联 系 人:马丽
电 话:0477-8579899
传 真:0477-8579899
电子邮件:FK_315@126.com
交易中心:准格尔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准格尔旗大路新区图书馆南楼203室
联 系 人:王霞
电 话:0477-3864223
二O一三年三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