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大武口区2013年教育项目建设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武口区2013年教育项目建设工程已由石大发改发【2013】46、47号文件批准,招标人为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教育体育局,招标代理单位为银川市鸿利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概况:项目施工共有四个标段:
第八标段为:宁夏隆湖扶贫经济开发区六站小学食堂及维修改造工程;
第九标段为:宁夏隆湖扶贫经济开发区一站小学食堂及维修改造工程;
第十标段为:大武口区锦林小学办公楼、多功能厅工程;
第十一标段为:大武口区幼儿园(太西幼儿园)建设工程;
项目监理分两个标段:
Ⅰ标段:包括第八标段、第九标段工程的监理;
Ⅱ标段:包括第十标段、第十一标段工程的监理
2.2 范围:施工图纸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施工: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项目经理为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第八标段、第九标段、第十标段,投标人同时具有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投标单位近三年应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监理: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投标单位近三年应有类似工作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3月12日至2013年3月18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在石嘴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招标报名室(地址:大武口区长庆东街28号)报名。
4.2 报名时携带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注册建造师证或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石嘴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日报、石嘴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szsggzy.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教育体育局
招标代理机构:银川市鸿利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新昌西路紫荆花商务中心B座11层
邮编:750000
联系人:龚先生 路女士
电话/传真:0951-5676837 13995012993
石嘴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话:0952-2817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