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范县人民法院孟楼人民法庭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范县人民法院孟楼人民法庭建设项目,已经批准,招标人为范县人民法院,建设资金为中央资金及地方配套。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高达置业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具有相应资质且技术实力和信誉良好的单位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
2.1 工程名称:范县人民法院孟楼人民法庭建设项目;
2.2 工程概况:该项目建设标准为二类法庭,总建筑面积为543平方米,其中,审判用房410平方米,办公及附属用房133平方米;
2.3 建设地点:范县孟楼辖区内;
2.4 总投资:约67万元;
2.5 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2.6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和工程施工图纸包含的全部内容;
2.7 工 期:暂定45日历天;
2.8 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年审合格;
3.2 项目经理须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房建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与本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关系,已缴纳一年(及以上)社会保险,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
3.3 技术负责人为本单位员工,与本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已缴纳一年(及以上)社会保险,且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4 信誉要求:企业近三年(2010年1月1日起)无违约,无不良通报情况,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须提供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有效书面证明);
3.5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6 能力要求: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能确保工程实施的施工能力;
3.7 业绩要求:a.企业:企业近三年(2010年1月1日起)内至少完成过1个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及中标通知书或验收报告为准);b.项目经理:项目经理近三年(2010年1月1日起)内至少完成过1个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及中标通知书或验收报告为准);
3.8 报名单位须具有项目所在地或者企业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凡外省进豫建筑企业参加建设工程招投标报名时需提供河南建设厅行政部门办理的《进豫备案介绍信》,备案时请登录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www.hnjs.gov.cn)和河南省工程建设信息网(www.hngcjs.net)进行咨询。
3.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须知
4.1 报名需携带资料:
a、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b、近三年(2009年1月1日起)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
c、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近三年(2010年1月1日起)无违约,无不良通报情况,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的有效书面证明;
d、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会保险证明(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险明细证明,网上下载的无效);
e、项目技术负责人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劳动合同、社会保险证明(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险明细证明,网上下载的无效);
f、近三年(2010年1月1日起)企业业绩(以合同及中标通知书或验收报告为准)、项目经理业绩(以合同及中标通知书或验收报告为准)、无行贿犯罪证明、外省企业《进豫备案介绍信》;
以上证件均为原件,自备复印件一套并装订成册逐页加盖公章。
4.2
1)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2013年 3月 14 日至 2013年3月19日,每日集中在下午2点至5点。(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地点:濮阳市阳光大厦三楼。
5、招标文件的购买:招标文件500元/份,售后不退,图纸押金500元/套
6、投标文件的递交: 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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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及《河南招标投标网》、《濮阳市建设工程交易网》上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范县人民法院
联系人:刘主任
联系电话:13513943833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高达置业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雷先生
电 话:1530393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