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招标信息 >>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吉林永吉县金地香山花园小区项目招标公告(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时间:2013年03月19日点击:
                                             2013-03-19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地香山花园小区项目已由永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永发改核准字 【2010】76号文件关于吉林省昌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清泉棚户区建设项目的核准通知.建设资金来源全部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吉林省昌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项目的内容与规模:总建筑面积28285平方米,包括8﹟(5394.94m2,六层)、11#(5185.4m2,六层)、17#(3880.4m2,六层)、22#(4544.63m2,六层)、24#(3212.21m2,六层)、30#(4544.63m2,六层)住宅楼,D车库(1480.2m2)及网点(42.8m2)。详见招标文件及图纸。
    2.2 工程建设地点:口前镇吉桦路清泉街
    2.3 资金来源:全部企业自筹、资金己落实。
    2.4 标段划分:本工程施工分为1个标段,监理1个标段。
    2.5 计划开工日期为2013年4月15日,竣工日期为2013年11月15日。
    2.6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的5倍),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有过类似工程规模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监理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原件及复印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
    3.3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外省(市)施工企业还需办理《吉林市入吉建筑业企业备案证明书》后方可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申请人可从吉林省中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处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为2013年3月 19日至2013年3月25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4.2 上述同一时间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外埠施工企业还须携带吉林市入吉建筑业企业备案证明书及吉林市外埠建筑企业投标备案通知单。
    4.3 施工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1500元,监理招标文件每套1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提交地点及开标地点为永吉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会议室(永吉县吉桦路925号)一楼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5.2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施工6万元、监理1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和吉林市建设信息网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省昌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永吉经济开发区吉桦路339号
    联系人:张成
    电话:13636051663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中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解放中路117-12号(银龙大厦西侧)四楼
    联系电话:0432-64656779
    联 系 人: 刘恒
    日 期: 2013年3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