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案例分析》模拟试卷
时间:2013年01月27日点击:次
案例分析
问题1:
【背景】
某办公楼的招标人于2000年10月8日向具备承担该项目能力的A、B、C、D、E 5家承包商发出投标邀请书,其中说明,10月12~18日9至16时在该招标人总工程师室领取招标文件,11月8日14时为投标截止时间。该5 家承包商均接受邀请,并按规定时间提交
了投标文件。但承包商A在送出投标文件后发现报价估算有较严重的失误,遂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0分钟递交了一份书面声明,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
开标时,由招标人委托的市公证处人员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由于承包商A已撤回投标文件,故招标人宣布有B、C、D、E 4家承包商投标,并宣读该4家承包商的投标价格、工期和其他主要内容。
评标委员会委员由招标人直接确定,共由7人组成,其中招标人代表2人,本系统技术专家2人、经济专家1人,外系统技术专家1人、经济专家1人。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要求B、D两投标人分别对其施工方案作详细说明,并对若干技术要点和难点提出问题,要求其提出具体、可靠的实施措施。作为评标委员的招标人代表希望承包商B再适当考虑一下降低报价的可能性。
按照招标文件中确定的综合评标标准,4个投标人综合得分从高到低的依次顺序为B、D、C、E,故评标委员会确定承包商B为中标人。由于承包商B为外地企业,招标人于11月10日将中标通知书以挂号方式寄出,承包商B于11月14日收到中标通知书。
由于从报价情况来看,4个投标人的报价从低到高的依次顺序为D、C、B、E,因此,从11月16日至12月11日招标人又与承包商B就合同价格进行了多次谈判,结果承包商B将价格降到略低于承包商C的报价水平,最终双方于12月12日签订了书面合同。
【问题】
一、案例分析:
问题1:
【背景】
某办公楼的招标人于2000年10月8日向具备承担该项目能力的A、B、C、D、E 5家承包商发出投标邀请书,其中说明,10月12~18日9至16时在该招标人总工程师室领取招标文件,11月8日14时为投标截止时间。该5 家承包商均接受邀请,并按规定时间提交
了投标文件。但承包商A在送出投标文件后发现报价估算有较严重的失误,遂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0分钟递交了一份书面声明,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
开标时,由招标人委托的市公证处人员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由于承包商A已撤回投标文件,故招标人宣布有B、C、D、E 4家承包商投标,并宣读该4家承包商的投标价格、工期和其他主要内容。
评标委员会委员由招标人直接确定,共由7人组成,其中招标人代表2人,本系统技术专家2人、经济专家1人,外系统技术专家1人、经济专家1人。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要求B、D两投标人分别对其施工方案作详细说明,并对若干技术要点和难点提出问题,要求其提出具体、可靠的实施措施。作为评标委员的招标人代表希望承包商B再适当考虑一下降低报价的可能性。
按照招标文件中确定的综合评标标准,4个投标人综合得分从高到低的依次顺序为B、D、C、E,故评标委员会确定承包商B为中标人。由于承包商B为外地企业,招标人于11月10日将中标通知书以挂号方式寄出,承包商B于11月14日收到中标通知书。
由于从报价情况来看,4个投标人的报价从低到高的依次顺序为D、C、B、E,因此,从11月16日至12月11日招标人又与承包商B就合同价格进行了多次谈判,结果承包商B将价格降到略低于承包商C的报价水平,最终双方于12月12日签订了书面合同。
【问题】
1. 从招标投标的性质看,本案例中的要约邀请、要约和承诺的具体表现是什么?
2. 从所介绍的背景资料来看,在该项目的招标投标程序中在哪些方面不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请逐一说明(注意:若将背景中正确的内容当作错误进行分析,每项扣1分)。
问题1:答:在本案例中,要约邀请是招标人的投标邀请书,要约是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承诺是招标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
问题2:答:在该项目招标投标程序中在以下几方面不符合《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分述如下:(1)招标人不应仅宣布4家承包商参加投标。我国《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问题1:答:在本案例中,要约邀请是招标人的投标邀请书,要约是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承诺是招标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
问题2:答:在该项目招标投标程序中在以下几方面不符合《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分述如下:(1)招标人不应仅宣布4家承包商参加投标。我国《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问题2:
【背景】
某国家重点工程投资约1亿元人民币,项目审批部门核准的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由于工程复杂,技术难度高,业主认为一般施工队伍难以胜任,自行决定采取邀请招标方式。2008年9月18日向A、B、C、D、E五家具有相应施工资质的施工承包企业发出了投标邀请书。该五家企业均接受了邀请,并于规定时间9月19-20日购买了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10月18日下午4时。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A、B、D、E四家企业提交了投标文件,但C企业于10月18日下午5时才送达,原因是路途堵车。10月20日下午由当地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的工作人员主持进行了公开开标。
评标委员会成员由7人组成,其中当地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1人,公证处1人,招标人代表1人,技术经济方面专家4人。评标时发现E企业投标文件虽无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委托人授权书,但投标文件均已由项目经理签字并由该企业驻当地分公司加盖的投标专用章。评标委员会提交的书面评标报告推荐了B、A企业分列综合得分第一名和第二名。由于B企业投标报价高于A企业,11月10日招标人向A企业发出了中标通知书,并于12月18日签订了书面承包合同。
【问题】
1、 C企业和E企业的投标文件是否有效?说明理由。
2、 以上程序中存在哪些不妥之处?说明理由。
答案
1、 C企业投标文件无效。理由: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提交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招标人应拒收。 E企业投标文件无效。理由: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且未加盖投标人公章,应按废标处理。
2、 存在如下不妥之处:(1) 业主自行决定采用邀请招标方式不妥。理由:变更为邀请招标方式应报项目审批部门批准。(2)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不妥。理由:招标文件出售时间不应少于5个工作日。(3) 招标投标管
问题3:
背景:使用世界银行贷款建设的两段互相衔接的公路施工招标,招标人在招标时将这两段公路分为两个甲、乙两个标段。招标文件规定:运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进行评标,国内投标人有7.5%的评标价优惠;同时投两个标段的投标人如果第一个标段中标,第二个标段有4%评标扣减;投标工期以24—30个月内为合理工期,评标时两个标段都以24个月为基准,每增加1个月在评标时加上0.1百万元。有A、B、C、D、E五个承包商的投标文件是合格的,其中A、B两投标人同时对两个标段进行投标,B、D、E为国内承包商。承包商的投标情况如下:
问题:请计算甲、乙两个标段投标人的评标价并确定各标段的中标人。
答案: 评标结果如下: 甲段为: 投标人 报价(百万元) 修正因素 评标价 工期因素 本国优惠 A 10 +0.75 10.75 B 9.7 +0.2 9.9 D 9.9 +0.1 10 因此,甲段的中标人应为投标人B承
答案: 评标结果如下: 甲段为:投标人 报价(百万元) 修正因素 评标价 工期因素 本国优惠 A 10 +0.75 10.75 B 9.7 +0.2 9.9 D 9.9 +0.1 10 因此,甲段的中标人应为投标人B承包
问题4:
【背景】
某市某局利用财政性资金建设某政府办公楼项目,预算为3000万元,总建筑面积20000m2。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组织施工招标。
招标公告编制完成后,招标人在该市很有影响力的一份报纸上发布了招标公告。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中有一项为“注册资本金在5000万以上”;同时还规定,在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潜在投标人须提交50%的投标保证金,即5万元(人民币)后才能够购买,以保证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参加项目投标。
招标公告发布后三天,有两家单位购买了招标文件,招标人经分析后认为“注册资本金在5000万以上”的资格条件可能过高,影响了潜在投标人参与竞争,于是决定将其修改为“注册资本金在1000万以上”。为减少招标时间,经商讨,招标人决定直接在招标文件中对上述资格条件进行调整,并在开标前十五日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而不再重新发布招标公告,以保证开标计划能够如期进行。
最终共有8名投标人参加投标,开标计划如期进行。
【问题】
(1)招标公告中应列明哪些内容?
(2)招标人在上述招标公告的发布过程中有哪些不正确的行为?为什么?正确的处理方法是怎样的?
答案
1根据《招标公告发布暂行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2000年第4号)的规定“招标公告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投标截止日期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
2招标人在上述招标公告的发布过程中,有以下不正确的行为: 1)仅在该市很有影响的一份报纸上发布招标公告。 2)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交5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后才能购买招标文件。 3)在招标文件中直接调整招标公告
3根据《招标公告发布暂行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2000年第4号)的规定“招标公告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投标截止日期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
4招标人在上述招标公告的发布过程中,有以下不正确的行为: 1)仅在该市很有影响的一份报纸上发布招标公告。 2)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交5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后才能购买招标文件。 3)在招标文件中直接调整招标公告
问题5:
【背景】
某厂新建一个车间,分别与市设计院和市某建筑工程公司签订了设计合同和施工合同。其中设计合同的设计费为8万元。建筑工程公司按照设计图纸进行施工,但工程竣工后厂房北侧墙壁发生裂缝。为此某厂向法院起诉市某建筑工程公司。经勘验,裂缝是由于地基不均匀沉降引起的,结论是结构设计图纸所依据的地质资料不准,于是某厂又起诉市设计院。市设计院答辩称,设计院是根据某厂提供的地质资料设计的,不应承担事故责任。经法院查证:某厂提供的地质资料不是新建车间的地质资料,而是与该车间相邻的另一地块的地质资料,事故前设计院也不知该情况。
【问题】
1.设计合同的定金应当由哪一方支付?应当在何时支付?支付的金额是多少?设计合同履行后定金如何处理?
2.建筑工程公司应否承担违约责任?为什么?
3.设计院应否承担违约责任?为什么?
答案
问题1:答:设计合同的定金应当由委托人向承包人支付,即由某厂向设计院支付。定金应当在设计合同生效后支付。支付的金额应当是设计费的20%,在本案中应当支付8万元X20%=1.6万元。设计合同履行后定金应当抵作设计
问题2:答:根据法院查明的事实,该工程的质量事故是由于设计图纸所依据的资料不准确,使地基不均匀沉降,最终导致墙壁裂缝事故。由于在本案施工合同中,设计图纸由发包人提供,发包人应当对设计图纸的质量负责,
问题1:答:设计合同的定金应当由委托人向承包人支付,即由某厂向设计院支付。定金应当在设计合同生效后支付。支付的金额应当是设计费的20%,在本案中应当支付8万元X20%=1.6万元。设计合同履行后定金应当抵作设计
问题2:答:根据法院查明的事实,该工程的质量事故是由于设计图纸所依据的资料不准确,使地基不均匀沉降,最终导致墙壁裂缝事故。由于在本案施工合同中,设计图纸由发包人提供,发包人应当对设计图纸的质量负责,
问题1:答:设计合同的定金应当由委托人向承包人支付,即由某厂向设计院支付。定金应当在设计合同生效后支付。支付的金额应当是设计费的20%,在本案中应当支付8万元X20%=1.6万元。设计合同履行后定金应当抵作设计
问题2:答:根据法院查明的事实,该工程的质量事故是由于设计图纸所依据的资料不准确,使地基不均匀沉降,最终导致墙壁裂缝事故。由于在本案施工合同中,设计图纸由发包人提供,发包人应当对设计图纸的质量负责,
问题3:答:在设计合同中,提供准确的资料是委托人的义务之一,而且委托人要对资料的可靠性负责。由于,委托人提供不准确的地质资料是事故的根源,委托人应当对事故承担责任,委托人是事故的责任人。市设计院按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