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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案例分析

案例题知识点总结

时间:2013年01月27日点击:
 
案例题知识点总结
一、 计算题
1.招标代理服务费
中标金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以下
15%
15%
10%
100-500
11%
08%
07%
500-1000
08%
045%
055%
1000-5000
05%
025%
035%
5000-10000
025%
01%
02%
10000-100000
005%
005%
005%
100000以上
001%
001%
001%
按差额定率累进计算方式。
举例:
某工程招标,最终中标金额为11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费。
100万元×1%=1万元
(500-100)万元×0.7%=2.8万元
(1000-500)万元×0.55%=2.75万元
(1100-1000)万元×0.35%=0.35万元
合计收费=1+2.8+2.75+0.35=6.9万元
2.货物评标价格的计算
货物评标价格的计算步骤:
(1)计算货物原价。一般以出厂价或货物交至安装地点为依据。
进口货物原价的计算:进口设备原价=FOB+国外运输费+运输保险费+外贸手续费+银行财务费+关税+增值税+消费税
主要公式:
  ❖CIF价=FOB价+国际运费+国际运输保险费
  ❖国际运输保险费=CIF价×国际运输保险费率×货物投保加成系数(注:货物投保加成系数一般为110%)
  ❖进口环节税=进口关税+进口增值税+消费税
  注:只有部分生活性机电产品征收消费税(如小汽车)
  ❖进口关税=CIF价格×进口关税税率
  ❖进口增值税=(CIF价+进口关税+消费税)×增值税税率
  ❖消费税=(CIF价格+关税)×消费税税率/(1-消费税税率)
  ❖国内运输保险费=(CIF价格+进口环节税)×国内运输保险费率
注意:国际运输费、银行财务费计算基数相同:都为FOB
运输保险费、外贸手续费、关税计算基数相同:都为CIF
增值税、消费税计算基数为:CIF+关税
(2)报价扣除暂列金额。
(3)报价修正与折扣计算。包括算术错误的修正及降价声明的修正。
(4)货币转换。
l 世行项目和FIDIC规定,应采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28央行决定的通行汇率;
l 《评标委员会与评标方法暂行规定》按中国人民银行在开标日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折算成人民币;
l 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按开标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转换为美元
(5)投标价调整
供货范围调整;商务偏差调整;技术偏差调整
(6)计算评标价格
举例:货物最低评标价法评标案例(专业实务8-3
  国际招标采购货物,招标文件约定投标报价采用CIF价。且评标价格的调整因素为:①延迟交货折价为迟交货物分投标总价的0.5%/周;②提前或延迟付款按月利率1%折价;③招标文件要求使用效率为98%,每降低0.1%折价40000美元;④多种报价货币以开标当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公布的汇率中间价转换为美元,开标当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公布的欧元对美元汇率中间价为1:1.4;⑤招标货物进口环节综合税率为25%。
  共有三个投标人A、B和C进入详细评审。各投标文件相关内容如下:
  投标人A:投标价格为10,000,000美元,算术偏差为-20,000美元,投标货物使用效率为97.5%,有500,000美元的付款要求提前1个月支付,内陆运输费、保险费及其他伴随服务费用30,000美元。
  投标人B:投标价格为9,500,000欧元,算术偏差为+50,000欧元,供货范围偏离少算10,000美元,交货期延迟2周,投标货物使用效率为98%,内陆运输费、保险费及其他伴随服务费用28,500美元。
  投标人C:投标价格为10,500,000美元,降价折扣为15,000美元,投标货物使用效率为97.7%,内陆运输费、保险费及其他伴随服务费用29,000美元。
  要求计算各投标人的评标价格。
  1、计算调整额:
  1)技术偏差调整:
  投标人A:(98%-97.5%)÷0.1%×40,000=200,000(美元)
  投标人C:(98%-97.7%)÷0.1%×40,000=120,000(美元)
  2)交货期偏差调整:
  投标人B:(9,500,000-50,000)×1.4×2×0.5%=132,300(美元)
  3)付款偏差调整:
  投标人A:500,000×1%×1=5,000(美元)
  4)各投标人的进口环节税为:
  投标人A:10,020,000×25%=2,505,000(美元)
  投标人B:13,230,000×25%=3,307,500(美元)
  投标人C:10,485,000×25%=2,621,250(美元)
  2、评标价格汇总比较如下:(见下页)
评标价格汇总表
序号
项目
投标人
A
B
C
1
投标
报价
开标报价
$10,000,000
€,500,000
$10,500,000
2
算术修正值
20,000
-€0,000
0
3
算术修正值后价格=(1)+(2)
10,020,000
€,450,000
10,500,000
4
投标声明(折扣或升、降价)
0
0
-15,000
5
投标总价=(3)+(4)
10,200,000
€,450,000
10,485,000
6
汇率(投标货物/美元)
1
1.4
1
7
投标总价(折合美元)
10,200,000
13,230,000
10,485,000
8
价格
调整
供货范围偏差(美元)
0
10,000
0
9
技术偏差(美元)
200,000
0
120,000
10
交货期偏差调整(美元)
0
132,300
0
11
付款方式偏差调整(美元)
5,000
0
0
12
调整总和(美元)=(8)+(9)+(10)+(11)
205,000
142,300
120,000
13
国内运保费(美元)
30,000
28,500
29,000
14
进口环节税(美元)=(7)×25%
2,505,000
3,307,500
2,621,250
15
评标价格(美元)=(7)+(12)+(13)+(14)
12,760,000
16,708,300
13,255,250
16
评标价格排序
1
3
2
3.给定评标准则、确定中标单位
按照题目给定评标准则,按步骤计算即可,该题型一般比较简单。常见计算如下:
(1)计算评标基准价
A.投标人有效投标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或再乘以一个合理下降系数
B.投标人有效投标的算术平均值×权重A+标底价×权重B
(2)有效投标报价的筛选与计算
A.一般规定报价在评标基准价一定范围内为合理报价
计算公式:a%<=(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b%
B.计算投标价得分
F1:投标价得分;F:投标报价分值权重 D1:投标人的投标价 D:评标基准价 E:设定投标报价高于或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应扣除的分值
(3)商务、技术评审因素的计算
A.区间法:
如:设系统工作效率为E,90%<E《100%得3分,75%<E《90% 得2分,60% <E《75%得1分,E《60%得0分
B.排序法:
如:第一名得10,第二名得7,第三名得5分,其余不得分
C.计算法
如系统工作效率达到97%得2分,每增加0.5%加0.5,低于97%的不得分。
(4)综合得分的计算
总得分=各评分因素×权重
举例:
背景:
某工程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有A、B、C、D、E、F共6家承包商参加投标,经资格预审该6家承包商均满足业主要求。该工程采用两阶段评标法评标,评标委员会由7名委员组成,评标的具体规定如下:
1.第一阶段评技术标。
技术标共计40分,其中施工方案15分,总工期8分,工程质量6分,项目班子6分,企业信誉5分。技术标各项内容的得分,为各评委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数。技术标合计得分不满28分者,不再评其商务标。表1为各评委对6家承包商施工方案评分的汇总表。表2为各承包商总工期、工程质量、项目班子、企业信誉得分汇总表。
表1
表2
2.第二阶段评商务标。
商务标共计60分。以标底的50%与承包商报价算术平均数的50%之和为基准价,但最高(或最低)报价高于(或低于)次高(或次低)报价的15%者,在计算承包商报价算术平均数时不予考虑,且商务标得分为15分。以基准价为满分(60分),报价比基准价每下降1%,扣1分,最多扣10分;报价比基准价每增加1%,扣2分,扣分不保底。
表3为标底和各承包商的报价汇总表。
问题:
1.请按综合得分最高者中标的原则确定中标单位。
2.若该工程未编制标底,以各承包商报价的算术平均数作为基准价,其余评标规定
不变,试按原定标原则确定中标单位。
答案:
1.计算各投标单位施工方案的得分,见表4
计算各投标单位技术标的得分,见表5
由于承包商C的技术标仅得27.2,小于28分的最低限,按规定,不再评其商务标,实际上已作为废标处理。
3.计算各承包商的商务标得分,见表6。
∵(13098—11108)/13098=15.19%>15%
(14125—13656)/13656=3.43%<15%
∴承包商B的报价(11108万元)在计算基准价时不予考虑。
则:基准价=13790×50%+(13656+13098+13241+14125)/4×50%=13660万元
表6
4.计算各承包商的综合得分,见表7
因为承包商A的综合得分最高,故应选择其为中标单位。
问题2:
解:
1.计算各承包商的商务标得分,见表8。
基准价=(13656+13098+13241+14125)/4=13530万元
表8
2.计算各承包商的综合得分,见下表
因为承包商D的综合得分最高,故应选择其为中标单位。
4.合同价款的计算
(1)合同价款的计算
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分项工程量× 综合单价;
措施项目清单计价一般以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合计为基数;
合同价款计算公式一般为:(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合计+措施项目清单计价合计+其他项目清单计价合计) × (1+规费费率) ×(1+利润率)
(2)工程量变化导致的价款调整计算
一般规定:当某一分项工程实际工程量比清单工程量增加10%以上时,超出部分的工程量单价调价系数为0.9;当减少10%以上时,全部工程量的单价调价系数为1.08。
举例:预计工程量为3200M2,实际工程量为3800M2 ,原综合单价为985元/M2 ,调价原则如上,求实际工程价款。
因为(3800-3200)/3200=18.75%>10%,所以超出部分的单价应进行调整。故实际工程价款计算公式为:
【3800-3200 ×(1+10%)】 ×985 × 0.9+3200 ×(1+10%) ×985
(3)预付款的计算
预付款计算基数有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合计、合同价款等不同情况,根据题意计算即可。
预付款的扣回:从未施工工程尚需的主要材料及构件的价值相当于工程预付款数额时起扣。

式中 T——起扣点,即工程预付款开始扣回时的累计完成工作量金额;
M——工程预付款限额;
N——主要材料所占比重;
P——承包工程价款总额
首次扣还数额等于(累计工程款-起扣点数额)×主材比重,再次扣还数额等于当月实际工程数量×主材比重。
其余扣回方式根据题意计算。
4)质保金的计算
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包括合同初始收入与追加收入,但不包括预付款的扣回、支付。扣留的质量保证金中应包括规费和税金。
合同价款中扣还保修金之后,才能扣除材料预付款。材料预付款属于甲方借给乙方的,先借后还,不作为保修金的计算基数。措施预付款属于乙方所得工程款的组成部分,只取不还,它包含在保修金基数之内。
5)每月应支付的工程款
每月应支付的工程款=(完成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款+应支付的措施费+经确认的索赔、调价、变更款) ×(1-质保金%)-预付款扣回
举例:
背景:
某业主与承包商签订了某建筑安装工程项目总包施工合同。承包范围包括土建工程和水、电、通风建筑设备安装工程,合同总价为4800万元。工期为2年,第1年已完成2600万元,第2年应完成 2200万元。承包合同规定:
(1)业主应向承包商支付当年合同价25%的工程预付款;
(2)工程预付款应从未施工工程中所需的主要材料及构配件价值相当于工程预付款时起扣,每月以抵充工程款的方式陆续收回。主要材料及设备费比重按62.5%考虑;
(3)工程质量保证金为承包合同总价的3%,经双方协商,业主从每月承包商的工程款中按3%的比例扣留。在缺陷责任期满后,质量保证金及其利息扣除已支出费用后的剩余部分退还给承包商;
(4)业主按实际完成建安工作量每月向承包商支付工程款,但当承包商每月实际完成的建安工作量少于计划完成建安工作量的10%以上(含10%)时,业主可按5%的比例扣留工程款,在工程竣工结算时将扣留工程款退还给承包商;
(5)除设计变更和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外,合同价格不作调整;
(6)由业主直接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在发生当月的工程款中扣回其费用。
经业主的工程师代表签认的承包商在第2年各月计划和实际完成的建安工作量以及业主直接提供的材料、设备价值如表1所示。
表1 工程结算数据表 单位:万元
问题:
1.工程预付款是多少?
2.工程预付款从几月份开始起扣?
3.1月至6月以及其他各月业主应支付给承包商的工程款是多少?
4.竣工结算时,业主应支付给承包商的工程结算款是多少?
答案:
问题1:
解: 工程预付款金额为:2200×25%=550万元
问题2:
解: 工程预付款的起扣点为:
2200—550/62.5%=1320万元
开始起扣工程预付款的时间为8月份,因为8月份累计实际完成的建安工作量为:
1110+180+210=1500万元>1320万元
问题3:
解:
(1)1月至6月份:
业主应支付给承包商的工程款为:1110×(1-3%)-90.56=986.14万元
(2)7月份:
该月份建安工作量实际值与计划值比较,未达到计划值,相差(200-180)/200=10%
应扣留的工程款为:180×5%=9万元
业主应支付给承包商的工程款为:180×(1-3%)-9 - 35.5=130.1万元
(3)8月份:
应扣工程预付款为:(1500-1320)×62.5%=112.5万元
业主应支付给承包商的工程款为:210×(1-3%)-112.5-24.4=66.8万元
(4)9月份:
应扣工程预付款金额为:205×62.5%=128.125万元
业主应支付给承包商的工程款为:205×(1-3%)-128.125-10.5=60.225万元
(5)10月份:
应扣工程预付款金额为:195×62.5%=121.875万元
业主应支付给承包商的工程款为:195×(1-3%)-121.875-21=46.275万元
(6)11月份:
该月份建安工作量实际值与计划值比较,未达到计划值,相差:
(190-180)/190=5.26%<10%,工程款不扣。
应扣工程预付款金额为:180×62.5%=112.5万元
业主应支付给承包商的工程款为:180×(1-3%)-112.5-10.5=51.6万元
(7)12月份:
应扣工程预付款金额为:120×62.5%=75万元
业主应支付给承包商的工程款为:120×(1-3%)-75-5.5=35.9万元
问题4:
答:竣工结算时,业主应支付给承包商的工程结算款为:180×5%=9万元
二、简答题
1. 招标的一般程序
(1)成立招标工作小组(2)编制招标文件(3)编制标底(4)发布招标公告和资格预审通告(5)投标单位资格审查(6)发放招标文件(7)组织现场踏勘和招标答疑(8)接受投标文件(9)开标(10)评标(11)确定中标单位(12)发出中标通知书(13)签订承包合同。
2. 工程建设项目必须招标的范围?
1)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基础设施项目(项目性质)
2)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公用事业项目(项目性质)
  3)使用国有资金投资项目(资金来源)
  4)国家融资项目(资金来源)
  5)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资金的项目(资金来源)
3. 可以不进行招标的工程施工项目?
按《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12条规定,需要审批的工程建设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审批部门批准,可以不进行施工招标:
  1)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而不适宜招标的;
  2)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的;
  3)施工主要技术采用特定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
  4)施工企业自建自用的工程,且该施工企业资质等级符合工程要求的;
  5)在建工程追加的附属小型工程或者主体加层工程,原中标人仍具备承包能力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邀请招标的情形?
  ①项目技术复杂或有特殊要求,只有少量几家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的;
  ②受自然地域环境限制的;
  ③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适宜招标但不宜公开招标的;
  ④拟公开招标的费用与项目的价值相比,不值得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公开招标的。
5. 建设工程施工招标的必备条件?
(1)招标人已经依法成立。
(2)初步设计及概算应当履行审批手续的,已经批准。
(3)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等应当履行核准手续的,已经核准。
(4)有相应资金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5)有招标所需的设计图样及技术资料。
6. 招标人自行招标应具备的条件?
招标人自行招标应具备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能力。
《工程建设项目自行招标试行办法》第4条对招标人自行招标的能力做出了具体规定:
  ①具有项目法人资格(或者法人资格);
  ②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工程技术、概预算、财务和工程管理等方面专业技术力量;
  ③有从事同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的经验;
  ④设有专门的招标机构或者拥有3名以上专职招标业务人员;
  ⑤熟悉和掌握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规规章。
7. 项目组织方式的种类、特点及适用范围?
(1)项目式组织:是指自身拥有管理项目所必需的全部资源,项目之间具有相对独立性,项目团队成员全职为一个项目工作。在该组织中,上级对下级的管理是直线式的。
  适用范围:
  1)未设立专业职能部门;
  2)实施的项目性质单一;
  3)项目技术及管理比较简单。
  优点:关系单一,决策迅速,部门与人员责权明确。
  缺点:管理水平取决于个人水平,有时易造成人浮于事。另外,相同的岗位重复设置,造成资源浪费。
  (2)职能式组织:是指按照专业划分、设定部门等。在该组织中,上级对下级的管理是通过职能部门完成的。
  适用范围:
  1)已具有专业职能支持体系;
  2)同一时期存在多个专业类似项目;
  3)项目运行规律,变更少;
  4)项目实施期较短。
  优点:职能机构往往是分工细化的产物,故专业水平较高。
  缺点:整个机构内体系复杂,多头负责,较难在专业间协调。
  (3)矩阵式组织。主要是项目经理与职能经理的权限划分,又分为强矩阵式和弱矩阵式。
  适用范围:
  1)已设立专业性职能组织体系;
  2)项目实施时间长,内部协调工作困难。
  (4)强矩阵式组织:项目经理具有较大的权限,发出指令性计划任务,职能部门提供咨询参考性建议。
  适用范围:
  1)项目规模大;
  2)外部环境复杂,协调困难;
  3)项目经理及团队能力强。
  (5)弱矩阵式组织:项目经理发出的是请求,职能部门提出的指导性建议,一般项目经理应采纳。
  适用范围:
  在矩阵式组织结构适用的范围中,与强矩阵式的情况相反。
8. 各种建设项目管理模式下的合同关系、特点?
  (1)传统管理模式(DBB)的合同关系:业主只进行一次施工招标并与一个施工单位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如有其它施工与供货单位参与项目,则它们均将由前述施工单位自行确定并成为它的分包商。
  该模式管理的技术基础是线性顺序法,它的缺陷是耗时较长。
  该模式工作界面清晰。FIDIC(红皮书、粉皮书)的工程管理基础也是这一模式。
  (2)建造管理模式(CM)的合同关系:与过去那种等招标用设计图纸全部完成之后才集合进行一次性招标的传统项目模式不同,建造管理模式将全部工程按专业分割为若干子项工程,并对有关子项工程采取依次性发包。该模式下的多为平行发包的合同方式。
  该模式将全部工程按专业分割为若干子项工程,并对其有关子项工程采取依次性发包,其技术基础是快速路径法。由业主直接就每个分项工程与专业承包商签订平行的承包合同,即不设施工总承包商。
  最大优点:缩短工期。风险:业主。
  (3)管理承包模式(MC)的合同关系:项目管理的风险承担关系由业主转移给管理承包商,承包商与供货商均直接与管理承包商签约,而不是与业主签约。
  风险:管理承包商。
  (4)设计、采购、建造模式(EPC)的合同关系:减少了设计与施工方在合同上的工作界面,EPC合同通常应为总价包干合同。
  (5)设计+管理模式(D+M)的合同关系:这一模式是业主将分别委托建筑师与工程管理咨询公司改为委托一家公司同时承担二项业务,减少了二业务间的工作界面。在合同管理操作上,D+M模式类似于CM模式。
  (6)自设管理机构平行发包模式的合同关系:从其承发包体系上讲,接近于CM模式,多有平行的专业承包商与业主直接签约,并且总承包体系是不够清晰的。
(7)委托代理式管理模式的合同关系:项目管理公司与业主的关系是委托代理式管理的关系,且在项目管理架构中采用了施工和设计总承包的体系。
9. 资格审查的内容?
资格审查的内容一般包括:申请人的资质条件、财务状况、业绩、信誉、项目管理机构及其投入人员的资格能力,招标人针对招标项目提出的其他要求。
10. 资格预审与资格后审的区别,各自适用?
(1)资格预审
  ❖定义:资格预审是招标人通过发布招标资格预审公告,向不特定的潜在投标人发出投标邀请,并组织招标资格审查委员会按照招标资格预审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确定的资格预审条件、标准和方法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评审,确定合格的潜在投标人。
  ❖优缺点:关系如何选择审查方式。
  ◎优点:可以减少评标阶段的工作量、缩短评标时间、减少评审费用、降低社会成本(提高评标质量)。
  ◎缺点:延长招标投标过程,增加招标投标双方资格预审的费用。
  ❖适用:技术复杂或投标文件编制费用较高,且潜在投标人数量较多。
  ❖具体办法:两种,合格制和有限数量制。一般采用合格制,潜在投标人过多的,可采用有限数量制。
(2)资格后审
  ❖定义:资格后审是在开标后的初步评审阶段,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资格条件对投标人资格进行评审,投标资格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进入详细评审。
  ❖优缺点:
  ◎优点:可以避免招标与投标双方资格预审的工作环节和费用、缩短招标投标过程,有利于增强投标的竞争性。
  ◎缺点:在投标人过多时会增加社会成本和评标工作量。
  ❖适用:潜在投标人数量不多。
  ❖办法:合格制。
11. 合格制与有限数量制的异同?
 ①合格制:
  ❖定义:凡符合资格预审文件规定资格条件标准的投标申请人,即取得相应投标资格。
  ❖优缺点:
  ◎优点:投标竞争性强,有利于获得更多、更好的投标人和投标方案;对满足资格条件的所有投标申请人公平、公正。
  ◎缺点:投标人可能较多,从而加大投标和评标工作量,浪费社会资源。
  ②有限数量制:
  ❖定义:当潜在投标人过多时,可采用有限数量制。招标人在资格预审文件中既要规定投标资格条件、标准和评审方法,又应明确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数量。
  ❖优缺点:
  ◎优点:有利于降低招标投标活动的社会综合成本。
  ◎缺点:在一定程度上可能限制了潜在投标人的范围。
12. 政府采购中各种采购方式的适用?
1)公开招标。政府采购项目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应采取公开招标方式采购。
  应公开招标项目因实际需要而采用其他采购方式的,采购人应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获得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
  2)邀请招标。供应商数量有限或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政府采购项目总价值比例过大时,可以采用邀请招标方式采购。
  3)竞争性谈判。当出现以下情况: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没有合格标的;重新招标未能成立;技术复杂、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和具体要求;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采购人紧急需要的;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采购人可以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
  4)询价。采购的货物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政府采购项目,可以采用询价方式采购。
  5)单一来源采购。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采购人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项目只有唯一的供应商;发生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13. 评标委员会的构成与产生方式?
  ①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及技术、经济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招标人代表不得超过1/3,技术和经济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2/3。例如:组建7人的评标委员会,其中招标人代表不得超过2人,专家不少于5人。
  ②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金额在300万元以上、技术复杂项目特别规定:评标委员会中的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
③机电产品国际招标的专家有特殊要求,如500万美元及以上国际招标项目,所需专家的二分之一以上应从国家级专家库中抽取。
评标委员会的专家应当从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供的专家名册或招标代理机构的专家库中,采用随机抽取或直接确定的方式确定。
政府投资项目的评标专家只能从政府相关部门组建的专家库中抽取,不可以由招标代理机构的专家库中抽取。
14. 简述工程招标标段划分时,需要考虑的主要因素。  
1)法律法规的规定;
  2)工程承包管理模式;
  3)工程管理力量;
  4)竞争格局;
  5)技术层面;
  6)工期与规模等。
15.《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投标人受限制情形?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③为本标段的监理单位;
  ④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⑤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⑥与本标段的监理单位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⑦与本标段的监理单位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⑧与本标段的监理单位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⑨被责令停业的;
  ⑩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⑪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⑫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6. 工程承包合同类型及适用范围?
1)固定总价合同。合同的工程数量(没有数量,取决于图纸)、单价(用于变更和支付)及合同总价固定不变,由承包人包干,除非发生合同内容范围和工程设计变更及约定外的风险。
适用:规模小、工期短、技术简单、设计到位。
2)固定单价合同。合同的各分项工程数量是估计值,合同履行中,将根据实际发生的工程数量计算调整,而各分项工程的单价是固定的,除非发生工程内容范围、数量的大量变更或约定以外的风险,可以调整工程单价。
适用:数量难以确定。
3)可调价格合同。可调价格合同又可以分为可调总价合同(工程数量是固定的、合同没有工程量)和可调单价合同(工程数量是预估可调整的)。两种合同的总价和各分项工程的单价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范围、条件、方法、因素和依据进行调整。
适用:规模大、技术复杂、工期长,总价:设计到位;单价:量无法确定,共同原因:人材机市场价格波动大。
4)成本加酬金合同。合同价格中工程成本按照实际发生额确定支付,承包人的酬金可以按照合同双方约定的工程管理服务费、利润的固定额计算,或按照工程成本、质量、进度的控制结果挂钩奖惩的浮动比例计算。
17. 招标人应事先为评标做哪些准备工作?
  至少应完成下列准备工作:
(1)依规定确定评标专家;
(2)确定适宜的评标地点及评标条件;
(3)准备好评标用的设备、表格等;
(4)准备好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和所有投标文件;
(5)开标记录;
(6)其他配合性工作。
18.废标的一般情形有哪些?
国家计委等7部委12号令第二十五条 下列情况属于重大偏差,应作废标处理:
(1)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担保或者所提供的投标担保有瑕疵;
(2)投标文件没有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
(3)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4)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
(5)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6)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7)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
三、辨析型问题
1.某企业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对该项目的安装工程的招标方式核准意见为公开招标方式,但主要设备的安装工期十分紧张,招标人决定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确定该设备安装单位,招标人的做法是否合理?
不合理。招标内容核准意见中的招标方式不能在执行过程中随意调整,必须调整时,应报原项目审批核准部门重新核准后,才能按新的核准意见执行。
2. 合同工期和合同开工日期到合同竣工日期的时间天数不一致时应如何处理?
《合同法》规定了合同履行中合同文件前后约定不一致的解释方法,以及争议解决途径。合同工期及开工日期为合同的实质性内容,出现不一致时,以合同协议书中的工期和开工日期推算竣工日期,进而确定承包人是否如期履约。
3. 在合同文件中,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应如何处理?
在合同文件中,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应遵照以文字数额为准的解释惯例。
4.工程设计、监理等咨询类招标为什么不宜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
工程设计、监理等咨询类招标之所以不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其中主要原因有两个:(1)工程设计、监理等咨询类行业是依据专业人员的智慧、经验提供咨询建议,进而为委托人创造经济效益的行业。这里,人自身素质的高低直接决定咨询成果的优劣,从而决定其咨询成果对委托人贡献的大小。(2)工程设计、监理,特别是国家价格主管部门出台过咨询服务收费标准行业,不宜以价格高低确定咨询人。《价格法》规定,收费价格分为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价三种形式。对于依法必须进行监理的项目,其收费标准为政府指导价,即收费标准允许上下浮动20%,但绝对不允许超出这个范围,否则视为恶意竞争,违反《价格法》。所以咨询类项目招标,不宜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确定中标人。
5.某机电产品进口国际招标项目,招标文件正式报送商务部机电和科技产业司备案前,为了缩短采购时间,招标人先行在某省日报上发布了一个招标公告。招标人的做法是否合理?
依据《国家计委关于指定发布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招标公告的媒介的通知》,机电产品国际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应在《中国日报》上发布,所以招标人除在一些需要的媒介上发布外,还应在《中国日报》上发布招标公告。
6. 在对10份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详细资格审查过程中,资格审查委员会没有依据资格预审文件对通过初步审查的申请人逐一进行审查和比较,而采取了去掉3个评审最差的申请人的方法。资格审查委员会的做法是否合理?
不正确。审查委员会应依据资格预审文件中确定的资格审查标准和方法,对招标人受理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审查,资格预审文件中没有规定的方法和标准不得采用,同时也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
7. 某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A、B两个投标公司都参加了一个标包的电梯设备采购,A、B两个公司是否能通过资格审查?
不能。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8.某招标人由于对招标文件完成澄清与修改时,距项目的开标仅剩下了5日时间,为保证投标人在开标后不投诉,招标人在发放投标文件澄清与修改时,要求每个投标人写下书面承诺不会因为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晚10日发出影响其投标。招标人的这种做法是否正确?
不正确。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接收人。这里的15日时间是法律赋予投标人依法享有的最短投标时间,任何人,无论是招标人、投标人还是监管机构,均无权通过审批、确认等非法形式缩短投标人的最短投标时间。招标人应在发出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的同时,将投标截止时间相应延长10日,以保证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后,又不短于15日的法定投标时间进行投标活动。
9.重新招标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如何赔偿?
招标在合同订立中仅仅是要约邀请,对招标人不具有合同意义上的约束力,招标并不能保证投标人中标,若重新招标不属于欺诈等违反诚实信用的行为,投标的费用应当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10.某企业报价时对某分项工程报价有漏项,是否判为废标?
不应判为废标。对某分项工程报价有漏项不影响标书的有效性,可视为包含在其他项目的报价中。
11.A、B企业分列综合得分第一名、第二名。由于A企业投标报价高于B企业,招标人向B企业发出中标通知书,是否合法?
不合法。按照综合评分法评标时,因投标报价已经作为评价内容考虑在得分中,再重新单列投标报价作为中标依据显然不合理。招标人应按综合得分先后顺序确定中标人,不应任意改变评标委员会推荐的顺序。
12.投标报价与标底价格相差较大,能否做无效投标处理?
不能。投标报价与标底价格有较大差异不能作为判定是否为无效投标的依据。只有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才能认定为废标。
13. 某投标人提供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书是复印件,能否做无效投标处理?
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书必须是原件。
14.某招标文件规定,根据编制的标底判断投标报价的有效性和合理性,在标底价格浮动范围之外的为废标,是否合理?
不合理。标底不能作为评定投标报价有效性和合理性的唯一和直接依据。招标文件中不得规定投标报价最接近标底的投标人为中标人,也不得规定超出标底价格上下允许浮动范围的投标报价直接作为废标处理。
15.某投标人在开标后又递交了一份补充说明,该投标文件是否有效?
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有效。但补充说明无效,因开标后投标人不能变更或更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6.某投标文件的投标函盖有企业及法定代表人的印章,但没有加盖项目负责人的印章,该投标文件是否有效?
投标函需盖法人印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而对项目负责人无要求。因此,该投标文件有效。
17.某投标人在开标后撤回了其投标文件,该投标文件是否有效?对其撤回投标文件的行为如何处理?
该投标文件有效。招标人可以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可以要求其赔偿。
18.确定中标人之后,招标人经审查发现中标人所选择的分包单位不符合要求,于是指定另一家公司作为A单位的分包单位。该做法是否合理?
不合理。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招标人不得直接指定分包人。
19.某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经书面声明,撤回的投标文件开标时是否唱标?
虽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了投标文件,但仍应作为投标人宣读其名称,但不宣读其投标文件的其他内容。
20.某招标文件规定:若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明确牵头人并提交联合投标协议;若某联合体中标,招标人将与该联合体牵头人订立合同。 该规定是否正确?
错误之处:联合体中标,招标人与该联合体的牵头人订立合同。 理由: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21.某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该投标人重新密封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招标人能否受理?
应该受理。只要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重新递交的投标文件封装和标识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人就应当受理。
22. 某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没有带投标保证金发票,招标人是否受理该投标文件?
应该受理。无需查对其是否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了投标保证金,以及投标保证金是否有效等,因为投标文件不予受理仅存在两种情形:(1)逾期送达或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属于评标委员会工作范畴。
23.某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几秒钟,携带投标文件跨进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某会议室,递交给投标文件接收人时,已超过投标截止时间。该投标文件是否应受理?
只要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识情况符合要求,就应受理该投标文件。招标文件明确的投标文件接收地点,一般为某房间或某会议室,而不是投标文件接收人员在该房间内所处地点。注意:判定一份投标文件是否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投标地点,不应包括登记及检查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对封装和标识要求的时间。
24.某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了投标文件,但投标保证金递交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时间2分钟送达,招标人应如何处理?该投标文件属于无效投标还是废标?
(1)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有效,应在开标会议当众拆封、唱标。但对投标保证金不能受理,否则招标人就属于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接收投标文件。
(2)无效投标一般是招标人不予受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受理后经评标委员会评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为废标。该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25. 某招标人报价时将工程量清单中的29456M2调整为9456M2,并据此进行报价,评标委员会未能发现,并最终推荐其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应如何处理?
招标人应向行政监管部门投诉评标委员会评标违规,没有按照招标文件中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系统地评审和比较的职责,应要求重新进行评标。
26. 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约定,仅推荐了一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向其发出中标通知书后,该中标候选人A来函表示放弃中标资格,招标人没收了其投标保证金,并确定排名第二的投标人B为中标人。招标人的做法是否合理?
招标人可以没收A的投标保证金。但招标人不能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直接确定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中标人,而需要依法重新招标。
27.开标时,招标人当众拆封,并宣布了评标标准,该做法是否正确?
不正确。评标标准在开标时宣布,可能涉及两种情况:一是评标标准未包括在招标文件中,开标时才宣布,这是错误的;二是评标标准已包括在招标文件中,开标时只是重申性的宣布,则不属于错误。
28.某工程开标时,由公证处有关人员 对投标单位的资质进行审查,并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审查,确认所有投标文件均有效后,正式开标。该做法是否正确?
不正确。公证处人员无权对承包商资格和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其到场的作用仅在于确认开标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29.某设备采购项目,评标委员会经过初步审查,认为投标人A投标的设备与招标文件中的基本一致,但其价格过高,为此,招标人代表建议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进行以下澄清,要求投标人A作进一步说明,如果中标,在现有的报价基础上可否再下调1%-3%。评标委员会的做法是否正确?
不正确。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但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特别是不能要求投标人对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或变相修改。
30. 某工程货物采购招标项目,发出中标通知后,招标人希望中标人在原中标价基础上再优惠两个百分点,即中标价由136.00万元人民币调整为133.28万元人民币。招标人和中标人协商后达成一致意见。这种做法是否正确?
不正确。投标人同意优惠价格,然后双方按照优惠后的价格签订合同,无论是按优惠后的价格签订合同,还是由中标人出具一个优惠承诺,在结算时直接扣除的做法,均属于签订了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即中标价格的其他协议,招标人和中标人同时违法。
31. 在评标汇总结果出台后,有一位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同意汇总后的结论,评标委员会通过举手表决,超过2/3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同意重新发放空白表格,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招标代理机构给每个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提供了一份空白表格,以便其对投标文件重新进行评审。此做法是否正确?
不正确。在评标汇总结果出台后,无论是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还是某个、某几个评标委员会成员进行重新评审,均违反了法律赋予其独立评审的职责,违反了公平、公正的原则。
32.某市依法必须进行监理的建设工程项目,其施工监理招标在国家及地方指定媒体上发布了招标公告。其招标文件中有一条关于 “中央、军队在本省的监理单位和外省市进本省的监理单位还应持有本省建设厅注册登记或审批手续”的规定 。这种规定是否违规?
违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
33.某市公安局急需采购一批安保巡逻用车。在取得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情况下,采用了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进行采购,分别向A、B、C、D四家车辆供应商发出竞争性谈判文件。在进行竞争性谈判当日,由公安局领导组成的谈判小组与各供应商进行了谈判。第二轮封闭报价结束后,该项目的负责人口头通知各供应商因为价格均超过采购预算,所以要进行第三次报价。各供应商都表示同意,并进行了第三次报价。这种做法是否正确?
不正确。应宣布废标,重新进行采购。但由于本案例属紧急采购项目,可以在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中重新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小组应向供应商出具书面通知,宣布因超预算而废标,并邀请供应商重新报价并参加谈判。为避免再次超预算,可以向供应商公布预算。
34.某政府采购项目采用询价方式组织两台高速复印机采购,为便于采购人选择,询价文件按照一般复印机标准提出了技术标准要求。在组织询价评审时,5家供应商提供复印机的质量、性能均满足询价文件关于一般复印机的要求,但普通复印机与高速复印机价格差异大,采购人决定按高速复印机统一技术参数,要求供应商再次报价。这种做法是否正确?
不正确。 1) 按一般复印机标准编制询价文件不妥,因为本次采购的复印机为高速复印机;2) 组织供应商二次报价不妥,因为询价采购供应商报价是一次性的。
35.第一中标候选人在没有发出中标通知书之前,提出退出招投标,放弃候选人资格,是否属于“在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呢?该情形是否属于“在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
在投标有效期内,且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前,投标人退出投标的行为都属于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按照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处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后的投标退出行为属于放弃(中标)合同,因为这时招标人与中标人的合同关系已经存在。
36. 招标人能否要求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提交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的作用是保证承包人完整地履行合同义务。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前,招标人与任何一个投标人之间均没有合同关系,谈不上履约保证的问题,在此之前不能要求投标人递交履约保证金。
37. 1亿总投资的监理招标乙级招标代理机构资质能代理吗?
  乙级招标代理机构只能代理工程投资额在1亿元人民币以下的工程,即可以代理投资额在1亿元人民币以下工程涉及到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重要材料、设备采购招标。在此限额之上的,无资格代理。
38.有一个地下人防通道招标项目:建筑面积:19800平方米,跨度24米,高度7.8米,如何确定施工企业资质?
如果采用大开挖工艺施工,建议选择房屋建筑、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如果采用暗挖、盾构等工艺施工,建议选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隧道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39.建设部154号文件中提到的业绩,招标公司代理过的监理招标算不算业绩?
  算招标代理业绩,但建设部154号令中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中的业绩金额,是指中标金额,如监理招标的中标金额为300万元,则只能计取300万的中标业绩。
40.采用直接发包由代理公司做一个发包文件, 两家投标公司做一个承包文件,再从专家库中抽评委定一个承包人是否符合法定程序?
  如果招标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范围和规模标准,发包人可以自行决定采购方式及做法,上述做法不违反法规。否则,上述做法不满足法规规定。
41.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这些环节,哪些属于要约邀请、要约、再要约和承诺?
  招标公告 、招标文件属于要约邀请,投标文件属于要约,中标通知属于承诺。
42. 招标文件中仅含有评标原则,没有评标细则,开标前3日招标人公布评标细则的做法是否可以作为评标依据?
  首先招标文件中必须包含评标标准和方法。如果没有,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其可以作为招标答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5日发给投标人,否则不能作为评标的依据。
43.在实际操作时,竞争性谈判与询价方式采购的区别在哪里?
  竞争性谈判允许二次报价,询价方式采购仅能一次报出不可更改的价格。
44.合同谈判过程中发现中标人所报的业绩是假的,是否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
可以,并对其进行处罚。
45.如果投标有效期即将结束但还没有确定中标人,招标人应做哪些工作?
一般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确定中标人并签订合同,特殊原因造成迟迟确定不了中标人,应以书面形式要求所有投标人延长其投标有效期。注意,如果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数少于3个,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46.评标结束后发现评标委员会分数汇总有算术错误怎么办?
如果不影响排序,特别是前三名排序则不用处理;如果影响前三名排序则应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修正,必要时应在行政监督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47.评标报告完成后,少数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在评标报告上签字怎么办?
应明确告诉这些评标成员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同时评标委员会应做出说明并记录在案。如果既不签字,又不提交书面意见和理由,国内法规规定其行为视为同意评标结论。
48.发现个别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性评价指标打分有误怎么办?
可以依据评标标准,通过评标委员会主任或监督人督促其改正;如果其不整改应记录在案。
48.评标委员会解散前,招标人还应做哪些工作?
  招标人应完成下述工作:
(1)检查评标报告是否完整、算术计算是否正确、签字是否齐全、修改处是否有小签等;
(2)将评标过程中涉及到的各种资料、纸张、表格等统一收回;
(3)对评标保密事项做出进一步要求,发还通讯工具,宣布评标委员会解散等。
49.通过初步审查的投标人数量不足三个时,是否可以继续评标?
   可以。是否继续评标由评标委员会决定,均须做出结论性意见,完成评标报告。
50.开标记录在评标过程中起什么作用?
  依据国内法规,开标记录不能作为评标的依据,评标委员会仅需要就开标记录中记录的问题作为提示,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以及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并进行处理。
51.投标人已经通过了资格预审,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发现该投标人资格实际上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是否可以否决该投标人的投标?
可以。依据12号令第二十二条,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
52. 投标函上仅有投标人授权代表的签字,没有加盖投标人印章,其投标是否无效?
按国内法规其投标有效,只有当投标函上既没有盖投标人印章,又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时方判为无效。
5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出需要投标人澄清的一些含义不清的问题是否需要签字?
评标委员会向投标人发出需要澄清问题时不能签字,否则透露了评标委员会成员。投标人的澄清、说明、补正需要加盖其法人印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54.评标委员会是否可以否定招标文件中的某几个评标标准而重新制订、添加评标标准?
评标委员会的权力就是依据招标文件中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评标,没有权力修改与制订评标标准。如果所有评标委员会成员均认为评标标准和方法制订的不符合法规,可以提出书面报告判定本次招标无效,招标人重新依法招标。
55. 开标时发现所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最高限价,是否应组织评标?
应组织评标委员会评标并做出“所有投标均不能通过初步审查”的结论意见,完成评标报告。这种情况下不能推荐中标候选人。
56.开标时投标人提出的各种疑问怎样处理?
直接记录在开标记录上,交由评标委员会审查,并做出处理意见。
57.开标现场是否可以直接判某个投标为无效标而不交给评标委员会评审?
不可以。开标时不仅是开标人,任何人均没有权力评判投标是否有效。
58.某个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预算书中为1800万元,但在投标函中打字成了1800元,唱标时怎样唱?
查对投标函正本,如果无误,直接唱出1800元。
59.某个投标人在一个项目投标中报出了两个报价,怎样唱标?
按照投标函(正本)唱标,直接唱出两个报价。
60.某工程建设项目发了两次招标公告,第一次仅2个企业报名。第二次有4个企业报名,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仅有2个投标人递交了投标文件,招标人是否可以直接确定承包人或供应商呢?
如该项目属于必须审批的建设项目,需报原审批部门审批后可以直接确定承包人或供应商;其他项目招标人可以自主决定。
61. 投标人采用传真方式递交投标文件是否可以接受?
不可以。因为满足不了法律对投标文件的密封要求。
62. 是否可以分别组织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
  不可以,分别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违反招标人不得单独或分别组织任何一个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的规定,也不能保证投标人获得同样的信息,包括口头说明等。
63.工程量清单是否可以在开标前7天发给投标人?
   不可以,工程量清单是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应与招标文件一起发给投标人,最迟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5日发给投标人。
64.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资企业可否参加国内招标项目的投标?
依据中国法规,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资企业可以参加国内招标项目的投标,如果其仅在中国境内设立了办事处不可以投标。
65.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招标时,以暂估价形式将4台电梯纳入到了总承包的承包范围,合计164万元人民币,是否可以直接采购?
不可以直接采购,它已经达到了必须进行招标的规模标准,依据法规,应由总承包的中标人和招标人共同组织招标。
66. 如果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出哪些条件是实质性条件,评标时招标人想依据惯例对某个投标人未响应其中一个条件而判其为废标。是否允许判其为废标?
是不允许的,除非采用的条件是法规明确规定的条件。国内法规明确规定,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规定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说明不满足其中任何一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同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要用醒目的方式进行标明。
67.国外设计企业参加建设工程设计投标,是否允许其独立进行概念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
仅允许其独立从事概念设计。其他设计内容须与国内设计企业联合后方可以开展工作。
68.房屋建筑等施工招标,按资质标准三级企业可以承揽的项目,是否可以在招标文件中直接规定要一级企业?
房屋建筑或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按资质标准三级企业可以承揽的项目,不可以在招标文件中直接规定要一级企业。不能对潜在投标人提出与招标工程实际要求不符的过高的资质等级要求和其他要求。
69.什么类型的项目可以不遵守“从发出文件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不少于20天”等规定?
下述两种情况可以不执行“从发出文件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不少于20天”和“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5日发出”的规定:
(1)项目本身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类型;
(2)项目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类型但未达到依法必须招标的规模标准。
70.资格预审结束后,招标人想在报名企业外增加两家企业直接参加投标是否可以?
不允许。但如果是邀请招标,招标人可以在发售招标文件后再增加两家投标人。因为邀请招标时,邀请的对象由招标人确定,只要投标截止时间未到,招标人均可以增加邀请名单。
71.是否可以采用抽签、摇号等方式确定资格预审通过名单或投标人名单?
不允许。国家发改委等8部委2号令中明确规定抽签、摇号等方式为不合理方式。
72.招标人依据什么进行资格审查?
依据招标人的资格预审文件和申请人的申请文件,其他条件不得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是否允许在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中修改申请人或投标人的资质条件?
73.是否允许在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中修改申请人或投标人的资质条件?
招标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中的资质条件应满足招标项目的最低要求。资格预审文件中的资质条件应与招标公告中的资质条件完全一致,不允许在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中修改资质条件。如果招标人在招标公告发出后要求更改资质条件,必须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74.招标公告发出后是否允许终止项目的招标?
不允许。国内法规规定,除有正当理由外,招标人在发出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或者售出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后终止招标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给予警告,可处3万元以下罚款;给投标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投标人损失。
四、设置编写型题
(一)招标方案策划
1.招标标段的划分:
工程招标标段划分需要考虑的主要因素:①法律法规(不能化整为零),②工程承包管理模式,③工程管理力量,④投标资格与竞争性,⑤工程技术、计量和界面的关联性,⑥工期与规模;
货物采购标包划分考虑的主要因素有:1)法规因素;2)管理模式;3)管理力量;4)货物功能配套与技术关联;5)货物种类与规模;6)生产供应周期与效益;7)投标竞争性。
工程监理的范围和标段划分应考虑的因素:
  第一,工程监理招标的范围、标段应充分考虑工程专业技术管理的特点要求;
  第二,工程监理范围、标段划分应结合工程施工标段的范围和特点要求,分别选择相应的监理单位;
  第三,工程监理标段范围不能小于施工标段划分的范围;
  第四,工程监理范围、标段应考虑潜在监理投标人的适应能力和可能参加投标竞争的数量。
2. 招标顺序的设置
设置招标顺序需要考虑的因素:
 (1)工程施工招标前应首先安排相应工程的项目管理、工程设计、监理或设备监造招标,为工程施工项目管理奠定组织条件。
  工程招标顺序:
  ❖相关服务招标在施工招标之前;
  ❖准备工程在主体工程之前;
  ❖制约工程在辅助工程之前;
  ❖土建工程在设备安装工程之前。
  ❖结构工程在装饰工程之前;
  ❖后续工程在紧前工程之前;
❖工程施工在工程货物采购之前。
(2)确定工程货物招标顺序的主要因素有:工程建设项目进度要求或项目业主对货物的实际需求时间;货物的生产和供应周期;完成招标程序所需要的时间。
  同时,货物采购顺序的安排还应考虑工程设计、施工条件与货物技术参数确定之间的相互制约关系。
3.投标人资格的设置
(1)工程施工投标资格
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为三个序列: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 ◎总承包资质等级:特级、一级、二级、三级4个(或3个)资质等级;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类别有60个,大多有3个资质等级。
1)投标人资格
  ❖法定的资格条件:
  ◎企业资质(序列、类别和等级);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规定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联合体资质设定:
  ◎投标联合体各方应按照责任分工分别符合投标合同的相应资质等级和其他资格能力标准;
◎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其较低的资质等级确定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等级。
2)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和能力
  ❖类似项目定义:(使用)功能类型、标准、规模相似或相近的工程建设项目。
  ❖类似项目的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文件(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
  ❖考察两类:近年已完成:施工(经验)能力;已承接施工:可调动剩余资源和能力。
❖考察要素:数量、质量以及使用情况。
3)投标人可投入技术和管理人员
  根据招标工程的技术管理要求设定项目技术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
4)投标人财务状况。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近年财务报表证明其财务能力状况。资格审查时可据此分析和判断证明投标资格申请人的财务状况。
5)投标人可投入设备能力。投标资格申请人现有的设备能力,以及可投入施工设备的情况,以评定其是否具有完成招标工程的设备能力。
6)其它技术管理要求。除施工承包人应满足的正常技术要求外,还应满足其他必要的辅助技术和管理要求。如技术支持体系、专项技术要求、分包队伍技术实力、专有安全及检测设备,其他应急技术方案等。
7)投标人信誉。是指投标人履行合同的信誉情况和银行资信状况。
(2)货物投标资格的设定
1)投标人资格和类似项目业绩
  ①投标人应具有合法经营资格。包括:营业资格、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列入管理产品目录),强制性认证(列入认证目录)、特殊行业安全生产许可和核准。专营产品的货物贸易企业还应具有生产企业授权代理经销资格。
  ②投标人应具有类似项目的业绩和经验。
  ❖业绩经验:分为一般业绩经验(投标人或者联合体牵头人应满足的最低类似项目业绩)和专门业绩经验(联合体或总分包的按所分工负责的单元提出要求)。
❖类似项目:是直接负责设计和制造的业绩。  
③实行技术认证货物:
2)投标人拟投入的技术和管理人员。
3)财务状况。  
4)拟投入设备状况。
5)联合体与分包。  
6)履约信誉及其他。是指投标人履行合同的信誉情况和银行资信状况。
  ❖证明材料:
  ◎近年经营活动中有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合同争议纠纷引起的诉讼、仲裁、违法行为记录及有关行政处罚等相关情况的声明和证明材料,包括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行政机关的处罚决定等法律文书;
  ◎银行等机构最近出具的资信状况证明。
❖其他:投标人的ISO9000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或类似的质量保证体系、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OHSAS18000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等认证,企业及其完成项目的获奖、荣誉证书等。
举例:施工招标资格审查设定标准
初步审查标准
审查因素
审查标准
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申请函
  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置。
申请文件格式
  符合资格预审文件对申请文件格式及签章要求。
申请唯一性
  只能提交一次有效申请,不接受联合体申请;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其他
  法律法规对申请人资格的其他要求。
详细审查标准
审查因素
审查标准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资质证书
  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企业注册资本金不少于6000万元人民币。
财务状况
  财务状况良好,上一年度年资产负债率小于95%。
信誉
  近3年获得过工商管理部门“重合同守信用”荣誉称号,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文明工地证书,金融机构颁发的A级以上信誉证书。
类似项目业绩
  近3年完成过同等规模的群体工程1个以上。
项目管理机构
项目经理
  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近3年组织过同等建设规模项目的施工,且承诺仅在本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
  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近3年组织过同等建设规模的项目施工的技术管理。
其他人员
  岗位人员配备齐全,具备相应岗位从业人员职业或执业资格。
主要施工机械
  满足工程建设需要。
投标资格
  有效,投标资格没有被取消或暂停。
企业经营权
  有效,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投标行为
  合法,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行为。
合同履约行为
  合法,没有严重违约事件发生。
工程质量
  近3年工程质量合格,没有因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受到质量监督部门通报或公示。
其他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初步审查标准
审查因素
审查标准
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联合体申请人
提交了联合体协议书,明确了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均须具备分工专业需要的生产或安装需要的资质证书。
申请函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署。
申请文件格式
符合资格预审文件对资格申请文件格式的要求。
申请唯一性
申请人及其成员只能参与一次有效申请;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申请;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资格预审申请。
其他
法律法规规定的对其他资格条件。
货物资格审查标准设置:
详细审查标准
审查因素
审查标准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产品生产许可证
具备国家质量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涵盖电梯类。
产品鉴定
通过相关部门组织的电梯产品鉴定。
产品质量管理
通过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有效运行。
产品信誉
成功运行一年以上,用户反馈信誉评价良好。
售后服务
本市设有售后服务网点,一般情况24小时,紧急情况8小时内可以到场检修。
投标资格
有效,投标资格没有被取消或暂停。
企业经营权
有效,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投标与合同履行行为
合法,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行为,没有严重违约事件发生。
其他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评标标准的设置
评标标准分为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两部分。
(1)初步评审因素和标准
①形式评审因素和标准。投标文件组成内容、格式、签署;投标报价的唯一性等;
②资格评审因素和标准。同资格审查。  
③响应性评审因素和标准:
  A.投标内容范围;
  B.工期;
  C.工程质量;
  D.投标有效期;
E.投标保证金;
  F.投标权利义务;
  G.工程量清单报价范围、数量及算术错误;
  H.技术标准和要求。
  ④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初步评审因素和标准还应包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项目管理人员。
2)详细评审因素和标准
  ①综合评估法的详细评审
❖因素包括:投标价格、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机构、其他因素(财务状况、信誉、业绩等。
②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详细评审因素主要是:
  ❖一是价格构成分析和评审:包括投标报价的总价和分项单价的竞争合理性、平衡性,以及报价内容范围是否遗漏、偏离,是否低于其成本价格等;
  ❖二是折算评标价,折算因素:招标文件允许和约定的报价内容范围差异、遗漏、工程单价不平衡、工程款支付进度差异(不能简单理解为改变付款条件(实质性要求),是现金流量的变化,比如工序安排不合理)等可以量化的价格因素,按约定标准折现计算评标价。
举例:工程评标标准的设置
形式评审标准
评标因素
评标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署。
投标文件格式及签章
投标文件格式和签字、盖章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唯一性
只能提交一次有效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其他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