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文件综合评分办法通用参照文本进行重大调整
时间:2014年09月09日点击:次
2014-09-09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徽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优质优先、优质优价”实施办法(试行)》,2014年8月7日上午,市政府召开了我市建设工程招标评分法通用参照文本修改会议。根据会议精神,2014年8月15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六安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4年第40号),要求市招投标监督管理局根据该《实施办法(试行)》中优质工程加分属地原则“即在本省施工的项目获得国家、省级优质工程等奖项的应给予加分”的规定及时对现行综合评分法作相应调整完善,尽快投入使用。根据该专题会议纪要精神,市招投标监督管理局于2014年8月25日对现行房建、市政、装饰及监理类招标文件综合评分办法通用参照文本进行了修改调整并已正式上网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