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涟水招管办“三个严格”做好招投标管理
时间:2014年07月15日点击:次
2014-07-15
本报讯 今年以来,涟水招管办通过完善相关制度,强化招投标管理,努力实现“公开、公平、公正”的阳光交易。
一是严格持证上岗。规范评标区人员进出,根据实际需要分别制作监管单位、代理机构、中心工作人员等相关证件,要求所有进入评标区人员一律凭证进入。
二是严格评标专家抽取。实行专人抽取负责制,由中心专职人员在县招管办及相关监督部门的监督下,从省级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并经语音通知系统通知评标专家。通过评标专家抽取系统设置,参加评标的专家名单在评标时才可打印,有效地防止了专家信息的泄露。
三是严格现场监督管理。严肃评审现场工作秩序,对参与评标的人员实行封闭管理,集中封存通讯工具,严控与外界的联系。严格监督评标专家按照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要求,独立自主评审,及时制止招标单位、评标专家的倾向性言论和行为,确保评标活动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