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公管办从严惩治招标投标违法违规行为
时间:2014年08月06日点击:次
2014-08-06
今年以来,宿迁市公管办先后对9家企业予以不良行为公示或行政处罚,在治理招标投标领域应招不招、提供虚假材料等突出问题,规范交易市场秩序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抓突出问题,依法从严处理。建立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制度,对围标串标、借用资质、提供虚假材料等招标投标违法行为予以坚决惩治。
二是抓长效管理,实行绩效考核。为招标代理机构和评标专家建立绩效档案,实行正绩效和负绩效综合考核管理,确保招标投标活动各个环节依法有序进行。
三是抓典型案件,建立协查机制。通过受理投诉举报、项目审计、专项检查、网络舆情等渠道掌握案件线索,建立与纪检监察、审计、行业主管部门协作办案、信息共享机制。
四是抓源头治理,规范市场秩序。针对招标投标领域中易发、多发的问题,不断完善制度建设,通过信息公开、推行电子化招投标等措施,从源头上消除违法违规问题滋生的条件。 (陈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