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邓望报道:8月5日,记者从南昌工商部门了解到,《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草案)》日前已审议通过,即将出台实施。 根据条例要求,企业将实施年度报告公示制度,向社会即时公布股东出资、股权变更等信用信息,有关部门将对公示信息进行抽查,对不按时公示或隐瞒情况、弄虚作假的企业设立经营异常企业名录和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制度,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等工作中依法予以限制或禁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