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王纪洪 新法制报记者淦丹丹报道:昨日,记者从省住建厅获悉,为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工作,我省日前制订了《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招投标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并决定自今年10月1日起实行。 《办法》规定,工程勘察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一般采用报价承诺法评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