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2014年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
招标编号: 14CNIC01-2011
1、中国仪器进出口(集团)公司(招标代理)受采购人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的委托,就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2014年采购项目,以国内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就下列货物及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2、 采购内容:实验台 1批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册第八部分“技术部分”)
3、 投标人资格条件: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能 力和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记录,具有良好资金、财务状况的法人实体。
3)专业从事中央实验台的生产厂商和其授权代理销售商均可投标。若代理销售商投标,需出具所投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直接授权函,同时相关生产厂商失去其投标资格;
4)专业从事中央实验台的生产厂商授权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代理销售厂商不得超过一家,若授权两个(含)以上代理商,则所有的授权及其投标文件均无效;
5)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经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有兴趣的厂商可于
5、 所有投标文件都应附有招标文件第二册“资料表”中规定金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于
6、 本项目评标办法为综合评分法。
7、 兹定于
8、现场踏勘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现场踏勘时间:
现场踏勘地点:北京市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南路。
采购单位联系人:张宾
联 系 电 话:85771628
(1)为准确编制投标文件及确定投标报价,参加踏勘的供应商应当自带测量工具,以便准确测量投标涉及产品及相关辅材等的长度、面积、体积、容量等,如果认为招标文件有需要澄清和修改之处,应当在投标截止日10天前以书面形式提出修改或澄清要求。该要求必须加盖公章并应向采购单位及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本文件中的联系方式各传真一份,注明供应商联系人姓名及电话。踏勘供应商未提出相关要求的,则视为供应商完全接受本招标文件,一旦供应商被确定为中标人,其依据招标文件编制的投标文件具有法律效力,其报价及其它实质性内容在签定及履行合同过程中不得更改,否则将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进行处理,给采购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为保证履约质量,未参与现场踏勘的供应商的投标将被拒绝。所有参与现场踏勘的供应商应当持本单位开具的介绍信,并分别在现场踏勘登记表上签字,以便作为届时参与投标的依据。参加踏勘的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招标机构名称:中国仪器进出口(集团)公司
地址: 北京西直门外大街6号中仪大厦622室邮编:100044
购买招标文件请洽:010-88316617 王小姐
传真:010-88316601
招标代理银行信息如下:
收款人:中国仪器进出口(集团)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
银行帐号:7783500087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