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法院执行信息系统”基础软硬件采购与系统集成项目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受最高人民法院采购中心委托,对”全国法院执行信息系统”基础软硬件采购与系统集成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1. 招标编号:0714-EMTC-5119
2. 招标项目名称:”全国法院执行信息系统”基础软硬件采购与系统集成项目
3. 招标采购内容:”全国法院执行信息系统”基础软硬件采购与系统集成(具体内容详见第七章 技术需求书)
4.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5. 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投资
6. 合格投标人资格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除外)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所需服务的企业。
(2)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采购本次招标的服务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或实际控制人及其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均为同一家母公司或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都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
(4)投标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参加此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投标人须提供税务登记证书、有效的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和企业纳税证明(近1个月)(必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证明材料)。
(6)投标人必须具有工业信息化部颁发的有效的或于2014年2月15日后有效期满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一级以上(含一级)企业资质证书,证书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不一致的必须提供相应有效证明。
(7)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甲级资质证书。
(8)投标人具有2个(含)以上开标之日起3年内省部级或以上单位1000万以上规模系统集成项目案例,以项目合同为证明材料。
(9)投标人在投标中所采用的数据库服务器、应用服务器、负载均衡、安全设备、网络设备、虚拟化软件需要提供原厂商针对本次招标项目开具的厂商授权书,其中硬件设备每个原厂商最多授权3家投标人参加投标(授权超过3家投标人参加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10)投标人必须向招标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招标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按照下述时间、地点和要求购买招标文件:
1. 时间:即日起至2014年9月28日止,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 13:30-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 地点: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
3.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A座新中电大厦21层前台;
4. 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2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没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而被否决;
5. 购买招标文件时,购买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同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及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
6. 根据项目特点及相关规定,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向招标代理机构递交“保密承诺书”正本(具体格式请与招标机构联系获取)。
2014年10月15日下午13:30时(北京时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投标文件必须在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届时请投标人派授权代表参加开标仪式并签到。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A座新中电大厦19层第3会议室
招标人 |
最高人民法院采购中心 |
地址: |
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27号 |
邮编: |
100745 |
联系人: |
向老师 |
联系人电话: |
010-67557318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 |
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A座新中电大厦 |
邮编: |
100036 |
传真: |
010-52579000转9327 |
开户行: |
交通银行北京翠微路支行 |
账号: |
110060836018150019163 |
购买文件联系人: |
苏丹丹 |
联系电话: |
010-52579310 |
联系人: |
魏靓、许嘉 |
联系人电话: |
010-52579326、52579327、13311129338 |
电子邮件: |
weijing@ceiec.com.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