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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公告

海关总署2014年缉私刑事技术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时间:2014年09月24日点击:

海关总署物资装备采购中心就“海关总署2014年缉私刑事技术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编号HG14GK-A0106-D055

二、项目名称海关总署2014年缉私刑事技术设备采购项目

三、招标内容

包号

品目号

货物名称

数量(台)

交货 时间

交货 地点

主要技术要求

1

1

超级文检工作站(北京)

1

合同签订之日起90 日内

海关 指定 地点

详见 招标文件第四部分技术性能需求书

2

数字化视频层析显微镜

1

3

静电压痕仪

1

4

环形照相光源

1

5

中型手印熏显柜

1

6

纸张手印快速显现系统

1

7

手印检验工作站

1

8

透明玻璃检验工作平台

1

9

便携式多波段光源

1

10

电子数据检验云系统

1

11

电子物证现场勘查箱

3

12

电子物证检验工作站

1

第1包小计

14

2

1

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联用仪

1

第2包小计

1

3

1

大载台全自动材料显微镜

1

合同签订之日起90 日内

海关 指定 地点

详见 招标文件第四部分技术性能需求书

2

便携式体视显微镜

2

3

无目镜立体显微镜

1

4

超级文检工作站(上海)

1

第3包小计

5

             

 

注:1.投标人可以对其中一个包或多个包进行投标,但必须对所投包中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2.若投标人对本项目的多个包进行投标,则投标文件须按包分别编制并装订提交。

3.本项目预算:第一包850万元人民币;

第二包430万元人民币;

第三包283万元人民币。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和相关服务的制造商或其授权代理商(针对每一包,对于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制造商可以自行参加或授权一家代理商参加本项目)。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获取了招标文件且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

4. 受托为本采购项目整体或其中分项目的前期工作提供了设计、编制规范、进行管理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整体或相关分项目的投标。

5. 针对同一包,一个投标人不得提交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投标报价。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

(2)母公司或实际控制人及其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均为同一家母公司或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投标人如出现上述情况之一,其投标将被拒绝。

6.投标人其他条件:

本项目第1包08—012品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其余品目均接受进口产品。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及时间

1.意欲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必须按要求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未网上报名或报名不成功的将不能下载招标文件,没有资格参加投标。

2.网上报名时间:自2014年09月23日 09:00:002014年10月08日 17:00:00止(北京时间);

3.网上报名方式:登录中国海关政府采购网(http://hgcg.customs.gov.cn)在“海关政府采购电子招标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招标系统”)进行供应商注册、登录、报名。

4.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可登录 “电子招标系统”下载招标文件,查看招标文件需安装"海关政府采购电子招标系统投标文件制作工具7.4.1.06和海关政府采购电子招标平台控件包(HGControl3.1)",可在“中国海关政府采购网——下载中心”进行下载,如有疑问,请拨打技术支持电话:010-65194838,15901391728

六、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方式

1.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10月14日 09:30:00(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的递交:纸质投标文件请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由专人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送达的投标文件不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以及以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电子标书形式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

七、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标时间:2014年10月14日 09:30:00(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北京鑫海锦江大酒店三楼(北京市东城区金宝街61号,朝阳门南小街与金宝街交汇路口西北角)届时请参加投标的单位派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八、招标人相关信息

人:海关总署物资装备采购中心;

址:北京市建国门内6号;

邮政编码:100730;

人:公为良 万荣祥

话:010-65195902 010-65195170

真:010-65195902

户 名:海关总署物资装备采购中心

开 户 行:建行北京分行东方广场支行

账 号:11001059200059108022

使用电汇交纳投标保证金须在电汇凭据附言栏中注明招标编号包号(如有)。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和中国海关政府采购网站(http://hgcg.customs.gov.cn)上进行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