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国家税务局自助办税终端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1.项目名称:甘肃省国家税务局自助办税终端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GSGSZC2014-GK07。
3.招标内容:自助办税终端十五台。
4.中标价格有效期:中标价格有效期为中标公告后90天内。
5.投标人及资质要求: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需的技术实力及相关资质,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代理商参加投标的,应具有投标产品的原厂商授权书和服务承诺书;原厂商参加投标的应出具服务承诺书。
(3)投标人必须具备软件企业资格。
(4)本项目原则上同一品牌只允许一家供应商参加投标。
(5)本项目谢绝进口产品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或分包。
(6)甘肃省国家税务局及其下级税务机关在合同签订日起一年内可按照本次招标结果跟标采购本项目中标产品。
6.招标文件发售和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及办法: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4年11月10日至11月17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招标文件每份售价200元,需电子版的可自带U盘复制。标书售后不退,不办理邮寄,不购买标书的拒绝参加投标。
(4)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2014年11月30日前向甘肃省国家税务局以转账或电汇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10000.00元)
收款单位:甘肃省国家税务局
开户行:工商银行甘肃省分行营业部兰州庆阳路支行
账号:2703001609200117670
7.接受投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接受投标时间:2014年12月3日8:30至9:00。
(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4年12月3日9:00。
8.投标及开标地点:兰州市金昌南路353号华瑞大厦4楼会议室。
9.采购人信息
联系地址:兰州市金昌南路华瑞大厦353号(甘肃省国家税务局办公楼1312室)
联系人:赵卓炜 (商务) 贺天龙(技术)
联系电话:0931—8830162 8729712
甘肃省国家税务局
2014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