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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公告

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光束线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GXTC-1463140)

时间:2014年12月02日点击:
项目名称: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光束线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GXTC-1463140

    采购人名称: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

    采购人地址:辽宁省大连市中山路457号

  采购人联系人:张俊

    采购人联系电话:0411-84379719

  采购人联系传真:0411-84379719

  电子邮箱:zhangjun@dicp.ac.cn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第四招标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征、李贵鹏、和紫珊

  电    话:13520066043、13161978650、13911757979、010-62567074-8001/8003/8005

  传  真:010-62611271

  电子信箱:mengxianglizheng@163.com、max1325@126.com

  资金来源:国拨资金

  采购服务名称和要求: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光束线采购项目,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 货物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采购用途:自用

  招标文件售价及购买方式:

  招标文件售价800元/套(含电子文档),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注意1:若电汇购买招标文件,且需快递纸质招标文件,须加付50元人民币EMS费用。

  注意2:若需招标文件电子版本,请携带U盘或提供电子邮箱地址。

  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对投标人资格要求内容的偏离,将导致投标被拒绝。)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科研单位或高等院校均可投标,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2、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述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投标人必须是设备制造厂或设备制造厂直接授权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代理商,代理商须提供由设备制造厂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制造厂授权书;

  (4)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本或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国/地税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5)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已经售出投标机型设备或同类机型设备的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以设备销售合同复印件为准,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6)投标人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ISO9000系列标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7)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4123日起至20141222日止,北京时间每天上午8时30分—12时00分,下午1时00分—5时00分,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第四招标分公司(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三街15号科行大厦310室)

  投标截止时间:20141223日北京时间下午1时15分。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开标时间:20141223日北京时间下午1时15分。

  投标、开标地点:北京市西城区五路通北街5号 电科国际大厦三层会议室。

  评标方法和标准:评标按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进行综合评分。

  本公告仅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未报名的情形,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账户信息:

  1、招标文件款账户:(此帐户用于收取招标文件款,请潜在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购买招标项目的招标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开户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第四招标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京科学城支行

  银行账号:328560500443

  2、投标保证金账户:(此帐户仅能用于收退电汇、支票、银行即期汇票形式投标保证金,请潜在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招标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开户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第四招标分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北京分行中关村支行

  银行账号:110909099010201

  3、招标服务费款账户:(此帐户用于收取招标服务费款时使用,请中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中标项目的招标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的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开户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第四招标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京科学城支行

  银行账号:328560500443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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