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数据中心磁盘存储阵列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本次招标标的为下列货物及其到货安装、调试、售后质量保证及技术支持、培训等服务:磁盘阵列,共计1台,用于人民银行虚拟化平台,具体指标要求见3.采购需求部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次招标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包括操作系统及软件),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下述资格证明文件,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其他组织应提供符合工商行政管理局最新规定,经过备案的营业执照副本打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自行书面承诺);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书面承诺);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自行书面承诺);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自行书面承诺);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7、投标人若为代理商,必须具备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或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集成系统一级资质(含2014年2月15日后至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正式启动资质认定相关工作前有效期满的)。
8、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需具有该产品的最高级别代理商资质证书。
9、投标人若为代理商,必须提供原厂授权文件。
10、投标人所提供产品必须为国产产品(自行书面承诺)。
11、符合本招标文件关于投标人的其他规定。
三、招标文件发放时间及方式
意欲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必须按要求登记备案后,免费获取招标文件,未登记备案的没有资格参加投标。
登记时间:自2014年12 月 24 日 14:00至2014年12 月 30日 16:00止(北京时间);
登记方式:登录中国人民银行集中采购中心电子化采购平台(以下简称“电子化采购平台”)(http://pbc.cfcpn.com)进行网上登记。
登记信息1.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包括电话、手机、传真);2.拟投标品牌说明。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 1 月 22 日 14:00(北京时间)。
投标人应按照下述步骤递交投标文件:
1、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经电子化采购平台加密上传投标文件(加盖单位电子印章)、开标一览表(加盖单位电子印章)与投标保证金交纳证明文件。
2、已在网上上传投标文件的投标人,还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上述文件电子版制作成一份纸质文件(加盖单位公章),分别封装在独立信封或包装中。同时,须将上述文件电子版制成一份光盘,一并递交至开标地点,并参加现场开标仪式。
有关刻录光盘的要求:①光盘介质选择只读光盘CD、DVD和可记录光盘CD-R、DVD±R;②在刻录之前关闭系统其他应用程序;③采用专业的光盘刻录软件以中速,即CD-R光盘采用24-40倍速刻录速度, DVD±R光盘采用8-12倍速刻录速度,全盘一次刻完方式进行光盘数据刻录;④光盘数据刻录完成后,应设置成禁止写操作的状态,不能再对光盘数据进行增减修改;⑤光盘刻录完成后,重新读取光盘上文件,进一步确认能否打开读取文件内容。
3、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①网上上传的投标文件、光盘及纸质投标文件均未按要求加盖单位电子印章或公章的;
②供应商未能提供有关网上上传的投标文件、光盘及纸质投标文件一致性的书面承诺的(自行书面承诺);
4、如光盘或纸质招标文件未密封,采购中心有权拒收该光盘及文件。
五、开标时间、地点及开标方式
开标时间:2015年1 月 22 日 14: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中国人民银行集中采购中心招投标会场。
开标方式:经电子化采购平台实施网上开标。如无法实现网上开标,则现场开启密封光盘开标。
六、投标资格核对服务
已完成登记备案的供应商,可将以下文件的纸质版送交招标方指定联系人。招标方将为供应商提供核对服务,并将核对服务意见告知供应商。
1. 核对产品代理商或合作伙伴资质证书
2. 企业法人代表授权书
注:1.本项服务仅为提示性服务,供应商有权选择是否申请参加核对服务。
2.招标方的核对服务意见,仅供供应商完善投标资格文件使用,不作为评判供应商投标资格的依据。
3.上述资格证明文件,投标时仍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
七、招标方信息
招标机构:中国人民银行集中采购中心;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B座5层501;
邮政编码:100033;
联 系 人:周女士;
电 话:66194632;
传 真:88092821;
电子邮件:ZHHAOKUN@pbc.gov.cn;
财务联系电话:66195991;
开 户 行:招商银行金融街支行;
银行账号:866580138210001;
开户名称:中国人民银行集中采购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