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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公告

中国人民银行分支行业务网核心交换机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时间:2014年12月26日点击:

中国人民银行集中采购中心现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就“中国人民银行分支行业务网核心交换机采购项目(项目编号:RH-GK2014049)邀请合格投标人进行密封投标。

一、招标标的

 

本次招标标的为下列货物及其到货安装、调试、售后质量保证及技术支持、培训等服务:

序号

品名

数量

备注

1

核心交换机(网络类产品)

56

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次招标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下述资格证明文件,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其他组织应提供符合工商行政管理局最新规定,经过备案的营业执照副本打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自行书面承诺);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书面承诺);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自行书面承诺);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自行书面承诺);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7、投标人如非产品原厂商必须具备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或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集成系统二级(含)以上资质(含2014215日后至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正式启动资质认定相关工作前有效期满的);

8、投标人如非产品原厂商必须具有本招标产品原厂商金牌代理资格(或原厂商代理体系中与金牌代理类似的最高级别代理资质);

9、投标人如非产品原厂商必须提供原厂授权证书;

10、符合本招标文件关于投标人的其他规定。

 

三、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及方式

意欲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必须按要求登记备案后,免费从电子化采购平台获取招标文件,未登记备案的没有资格参加投标。

登记时间:自201412279002015181600止(北京时间);

登记方式:登录中国人民银行集中采购中心电子化采购平台(以下简称“电子化采购平台”)(http://pbc.cfcpn.com)进行网上登记。

登记信息1.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包括电话、手机、传真)。2.拟投标产品品牌说明。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方式

投标截止时间:20151261415(北京时间)。

投标人应按照下述步骤递交投标文件:

1、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经电子化采购平台加密上传投标文件(加盖单位电子印章)、开标一览表(加盖单位电子印章)与投标保证金交纳证明文件。

2、已在网上上传投标文件的投标人,还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上述文件电子版制作成一份纸质文件(加盖单位公章),分别封装在独立信封或包装中。同时,须将上述文件电子版制成一份光盘,一并递交至开标地点,并参加现场开标仪式。

有关刻录光盘的要求:①光盘介质选择只读光盘CDDVD和可记录光盘CD-RDVD±R;②在刻录之前关闭系统其他应用程序;③采用专业的光盘刻录软件以中速,即CD-R光盘采用24-40倍速刻录速度, DVD±R光盘采用8-12倍速刻录速度,全盘一次刻完方式进行光盘数据刻录;④光盘数据刻录完成后,应设置成禁止写操作的状态,不能再对光盘数据进行增减修改;⑤光盘刻录完成后,重新读取光盘上文件,进一步确认能否打开读取文件内容。

3、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①网上上传的投标文件、光盘及纸质投标文件均未按要求加盖单位电子印章或公章的;

②供应商未能提供有关网上上传的投标文件、光盘及纸质投标文件一致性的书面承诺的(自行书面承诺);

4、如光盘或纸质投标文件未密封,采购中心有权拒收该光盘及文件。

 

五、开标时间、地点及开标方式

开标时间:20151261415(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中国人民银行集中采购中心开评标会场(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C711室)。

开标方式:经电子化采购平台实施网上开标。如无法实现网上开标,则现场开启密封光盘开标,如光盘也无法正常读取,则现场开启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进行开标。

 

六、电子化采购技术支持服务

1、供应商经电子化采购平台进行网上投标,应办理电子密钥。有关操作指南详见金采网(www.cfcpn.com)。金采网客服联系电话:010-51813595-8013(工作时间830-1730),18001335198(非工作时间)。

2、供应商通过电子化采购平台参与项目时遇到技术问题,请拨打技术支持电话:010-66194236

 

七、投标资格核对服务

已完成登记备案的供应商,可在201511516时前将下列文件的电子文档发至招标方指定邮箱,或将纸质版送交招标方指定联系人。招标方将为供应商提供核对服务,并将核对服务意见告知供应商。

1、经过备案的营业执照副本打印件;

2、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非原厂投标适用);

3、代理资质证书(非原厂投标适用);

注:1.本项服务仅为提示性服务,供应商有权选择是否申请参加核对服务。

2.招标方的核对服务意见,仅供供应商完善投标资格文件使用,不作为评判供应商投标资格的依据。

3.上述资格证明文件,投标时仍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

 

八招标方信息

招标机构:中国人民银行集中采购中心;

    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35,国际企业大厦B5501

邮政编码:100033

联 系 人:李先生;

    话:66194649,;

    真:88092821

电子邮件:ldacheng@pbc.gov.cn

财务联系电话66195055

开 户 行:招商银行金融街支行;

银行账号:866580138210001

开户名称:中国人民银行集中采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