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清华长庚医院检验科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编号:CEIECZB01-14WQ018(清设招第2014012号)
2、采购人名称:清华大学
3、采购人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大学
4、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北京中教仪国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5、采购项目名称:北京清华长庚医院检验科设备采购项目
6、采购货物名称及数量:
包号 |
货 物 名 称 |
数 量 |
1 |
血栓弹力图分析仪 |
2套 |
2 |
样本前处理系统 |
1套 |
3 |
全自动酶标仪 |
1套 |
本项目共3包,投标人只可投完整包,不允许拆包投标,否则作废标处理。
7、标书出售价格:每包人民币500元,标书售后不退。若邮购,需另付邮寄费人民币50元,请按本公告第18条所述我公司账户信息汇款,随后将汇款底单传真至我公司,并注明:购买招标文件单位名称、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传真、联系人姓名及其e-mail地址、拟投标包号等内容,并联系我公司确认传真信息,我公司在收到汇款后会及时将招标文件邮寄给贵方。
8、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4年3月27日起至2014年4月15日止,每天9:00-11:30;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9、标书发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文慧园北路10号,中教仪总公司北师大办公楼603室。
10、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4月16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
11、开标时间:2014年4月16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
12、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文慧园北路10号,中教仪总公司北师大办公楼4层会议室。
13、招标项目的性质:用于医疗。
14、实施地点:北京清华长庚医院。
15、实施时间:合同签订后三个月内。
16、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6.1 按照招标公告的规定,获得招标文件。
16.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
16.3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16.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6.5 符合招标文件中的其他规定。
16、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17、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俏、陈思佳、蒋旭、
电话:010-59893117、59893115、59893113
传真:010-59893119
邮箱:wangqiao@moe.edu.cn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文慧园北路10号,中教仪总公司北师大办公楼603室
邮政编码:100082
18、开户名:北京中教仪国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北京金融中心支行
帐 号:336356023724
北京中教仪国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