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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公告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彩电及播放器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时间:2014年06月10日点击: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政治部文化工作和网络宣传教育中心委托,对彩电及播放器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投标报价超过各包预算控制价格按无效投标处理

2、招标内容、招标数量、交付时间、预算控制金额及交付地点:

包次

招标内容

数量

交货期

预算控制金额

交付地点

说明

1包

42英寸彩电

1000台

45日历天

260万元

招标人指定国内多个最终用户地点

提供全部样品1套

2包

55英寸彩电

2800台

45日历天

1260万元

提供全部样品1套

3包

蓝光硬盘高清影视播放器

1000台

45日历天

150万元

提供全部样品1套

4包

硬盘高清影视播放器

2000台

30日历天

140万元

提供全部样品1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下述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仅限于生产厂家参与投标(第3包除外);

(3)如投标货物非投标人所有或制造,投标时须提供制造商就本项目所提供的投标型号产品授权书(仅适用第3包)。

4、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包(含电子版),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人只能对本项目每包次全部货物进行投标,不得将内容拆开投标。

5、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4年6月10日至2014年6月16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6、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1层前台。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下列证明文件(须加盖公章):

(1) 投标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2) 投标单位出具的对购买人的授权书或介绍信原件;

(3) 购买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7、标前答疑:书面传真方式进行。

8、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4年7月3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9、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9层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标室。

10、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1、本公告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对外公开发布。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1层(100044)

联   系   人:张云良、王艳秋           联系电话:010-88354433-751/362

传        真:010-88356019

账 户  名 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首体南路支行

账        号:7112510182600005361          联行行号:302100011251

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招标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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