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康实行“四大机制”保障重点项目百日攻坚战
时间:2014年10月09日点击:次
2014-10-09
为进一步加快重点项目建设,永康市实行“四大机制”强力保障重点项目百日攻坚战。
一是健全领导联系协调制度。完善市领导联系重点项目制度,逐个项目蹲点服务,每月至少到现场2次,坚持“一线工作法”,现场办公,克难攻坚。市领导牵头的项目,根据项目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召开协调会议,并作出专项行动专题实施意见,相关职能部门必须不折不扣执行专题实施意见的工作要求。
二是建立工作例会制度。涉及重点项目推进中的问题,项目责任单位要及时分析问题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由联系项目市领导牵头,每月组织召开现场办公会议,组织协调解决。对项目责任单位领导和该项目联系市领导无法解决并影响项目推进的重大问题,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每月召开一次项目工作汇报会或现场办公会议,听取项目进展情况,及时予以研究解决。
三是建立优化服务长效机制。加快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提升审批效率,进一步缩短审批时间。加大政策处理工作力度,实施重点项目政策处理工作属地责任制,明确属地镇(街道、区)主要领导为项目政策处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及时协调解决征地、拆迁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确保重点项目按计划开工。
四是建立督查考核机制。建立推进重点项目百日攻坚活动协调督查制度,每月进行一次专项督查,确保工作取得实效。重点项目百日攻坚活动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对部门、镇(街道、区)年度综合考核。市政府安排一定奖励资金,用于奖励在专项行动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对成绩突出的单位授予流动红旗,进行表彰和奖励,落后单位进行黄牌警告。对工作不力、敷衍塞责造成工作滞后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责令改进;对进度严重落后的项目,由市主要领导对项目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