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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神木至米脂高速公路项目核准的批复

时间:2014年03月04日点击:
                                                      2014-03-04

陕西榆林神佳米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关于省级高速公路神米线神木至米脂公路项目核准的请示》(神佳米司合函〔2014〕10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按照省政府2012年2869号(续)和2013年2286号办文精神,同意你公司建设神木至米脂高速公路,现就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神木至米脂公路是我省高速公路网规划的组成部分,也是国家高速公路沧榆线和榆蓝线的联络线和陕北地区便捷的能源外运通道。加快该项目建设对完善我省高速公路网络和陕北地区能源外运通道,加快沿线资源开发和综合利用,促进陕北能源化工基地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路线方案。路线起自神木县锦界工业园区西侧,与榆林至神木高速公路相接,向南下穿神延铁路后跨越秃尾河,沿清水工业园规划区东侧设线,经芦沟村、高家堡、安崖东、上高寨至王家砭,与榆林至佳县高速公路共线至佳县立交后与榆林至佳县高速公路分离,再向西南方向经拓家硷、乌镇、折家坪止于米脂县北王沙沟村,与榆林至绥德高速公路相接,全长约139公里,其中建设里程约112.4公里,与榆林至佳县高速公路共线约26.6公里。
  三、技术标准。根据交通量预测结果、沿线地形条件及项目功能和作用,同意全线新建路段按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其中起点至王家砭立交(即神木至佳县段)约66.4公里路段设计速度采用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采用26米,佳县立交至终点(即佳县至米脂段)约46公里路段设计速度采用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采用24.5米。全线桥涵设计汽车荷载采用公路-Ⅰ级,其他技术指标按国家现行有关规范、规定执行。
  四、建设规模。核定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高速公路112.4公里,全线设置锦界(枢纽)、清水(预留)、高家堡、安崖、上高寨(预留)、王家砭(枢纽)、佳县(枢纽)、乌镇、米脂(枢纽)互通式立交9处,按二级公路标准修建立交连接线约13公里。同步建设必要的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
  五、相关设施。该项目纳入并同步建设必要的交通工程、沿线设施及高速交警营房设施等。警用设施建设方案要按照省政府2011年第97次和第133次专题会议纪要确定的精神,由项目法人单位与公安等相关部门具体协商并在初步设计阶段确定。
  六、总投资及资金构成。核定该项目总投资109.7亿元(含煤矿采空区治理费,暂按1000万元计列),其中神木至佳县段投资约61.1亿元(含全线前期工作费),佳县至米脂段投资约48.6亿元。该项目所需建设资金由你公司自筹和利用银行贷款解决。项目建成后,按照国家和我省关于收费公路管理的相关规定,履行公路收费、经营管理的有关审批手续。
  七、实施方案。同意该项目分期实施,其中神木至佳县段作为一期工程于2014年全面开工建设,2015年底前建成通车;佳县至米脂段作为二期工程,建设有关事项按照榆林市政府与你公司签订的特许经营权协议执行。
  本阶段的用地面积核定暂按用地预审批准的913.46公顷(13702亩)控制,设计阶段要继续优化路线方案,尽量节约和集约用地。要加强对煤矿采空区的具体治理方案及工程措施研究,落实采空区与公路路基的对应关系,明确影响范围和长度,有针对性地分析需要治理的路段和治理措施,待治理方案和投资确定后,根据工程实际发生费用计入本项目总投资中。项目施工期间要按照相关部门的要求,做好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等工作;项目深化设计、建设及运营管理期间,要及时与省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联系并接受其行业监督指导,切实加强工程管理,确保工程质量。
  请据此抓紧项目相关前期及全面开工准备工作。本项目核准文件有效期为2年。如需对项目建设规模、重大技术方案、总投资进行调整,应及时向我委报告,并办理相关确认手续。
    
  附件:招标投标事项核准意见.xls)(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