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嘉县“三制度”力促重点工程、重大前期项目建设
时间:2014年04月28日点击:次
2014-04-28
为切实扩大有效投资,积极营造你追我赶、力争上游的浓厚氛围,永嘉县建立“三项制度” 推进重点工程、重大前期项目建设。
一是建立重大项目前期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分管副县长为总召集人,县府办工作联系副主任为召集人,各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局。联席会议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也可根据工作需要临时确定召开。主要职责为制定完善我县重大项目前期工作有关政策措施,协调解决重大项目前期工作遇到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
二是建立重大项目前期工作会商制度。重大项目前期工作会商例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由联席会议办公室召集。旨在及时掌握重大项目前期动态、协调解决重大项目前期工作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
三是建立扩大有效投资和重点工程建设工作督查推进机制。
开展“一月一排名、一月一督查、一月一约谈、一年一追责”制度。每月对各责任单位固定资产投资和重点工程建设完成率进行排名,建立每月排名流动红旗评比制度。县四套班子挂钩联系领导每月至少一次对所分管(联系)的项目和挂钩的功能区、镇(街道)进行督查和指导,每月对进度落后单位实施约谈,月排名最后的由县政府常务副县长约谈;连续两个月排名最后的由县长约谈;连续三个月排名最后的,由县委书记约谈,县纪委和县委组织部主要领导列席,并向县政府常务会议和县委常委会做出说明。各责任单位全年累计达到6次及以上月排名最后一位的,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启动组织动议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