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取消21项承接48项行政审批项目
时间:2014年05月09日点击:次
2014-05-09
5月7日,记者从省编办获悉,2013年11月8日和2014年1月28日,国务院先后两次下发决定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对接上述项目,我省共取消行政审批21项,承接国务院下放行政审批项目48项。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审核等均在取消之列。
按照相关规定,对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实施机关要自决定公布之日起立即停止实施,不得以任何名义变相实施。对于承接国务院下放项目,省政府要求各地、各部门做好衔接工作,规范行政审批流程,提高行政审批效率,确保承接落实到位。(记者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