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雅砻江杨房沟卡拉水电站试验检测中心服务招标公告
四川省雅砻江流域干流水电开发由雅砻江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业主”、“发包人”或“招标人”)负责。根据杨房沟和卡拉水电站工程建设管理需要,搞好试验检测工作,招标人拟组建杨房沟卡拉水电站工程建设试验检测中心,现对杨房沟卡拉水电站试验检测中心进行公开招标。
1. 工程概况
杨房沟水电站位于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木里藏族自治县境内的雅砻江中游河段上,是规划中该河段的第6级水电站,上距孟底沟水电站37km,下距卡拉水电站33km。电站坝址位于雅砻江与支流杨房沟的汇合口上游约450m处,工程区距木里县公路里程约156km,距西昌公路里程约402km(西昌至木里至上田正至杨房沟)。杨房沟水电站正常蓄水位2094m,水库总库容5.1248亿m3,调节库容0.5385亿m3,电站装机容量1500MW。杨房沟水电站的开发任务为发电。供电范围主要为四川电网,并与省内其它水电站一起通过四川电网参与“西电东送”。电站单独运行时具有日调节性能,与中游河段龙头梯级两河口水电站联合运行时电站具有年调节性能。杨房沟水电站单独运行时,电站保证出力176MW,多年平均发电量为59.62亿kWh;与两河口水电站联合运行时,电站保证出力523.3MW,多年平均发电量为68.557亿kWh。工程枢纽主要由混凝土双曲拱坝、泄洪消能建筑物和引水发电系统等组成。混凝土双曲拱坝坝高155m,发电厂房为地下式,厂内安装4台375MW水轮发电机。
卡拉水电站位于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木里藏族自治县境内的雅砻江干流中游河段的卡拉乡下田镇村上游约3.0km处,为雅砻江干流中游两河口~卡拉河段水电规划的第7个梯级水电站,上距杨房沟水电站33km,下距在建的锦屏一级水电站60km(属雅砻江下游河段)。坝址控制流域面积8.17万km2,多年平均流量913m3/s,水库总库容为2.49亿m3,调节库容为0.37亿m3,为日调节,与中游龙头梯级两河口水电站联合运行可发挥多年调节作用。电站装机容量为980MW,多年平均发电量45.345亿kWh,保证出力350MW。工程开发任务为发电,枢纽工程等别为二等,工程规模为大(2)型,由碾压混凝土重力坝、泄洪消能建筑物、右岸引水系统、地下厂房及尾水系统等建筑物组成。大坝最大坝高126.0m,地下厂房装机4台245MW机组。
杨房沟和卡拉水电站永久对外交通线路:西昌—锦屏水电站—卡拉水电站—杨房沟水电站,目前正在修建锦屏水电站至两个电站的卡杨对外交通专用公路,该公路(上铺子沟段和上铺子沟泄水槽段除外)已具备大宗材料物资运输条件;该公路上铺子沟段和上铺子沟泄水槽段计划于2015年6月30月具备大宗材料运输条件。在永久对外交通竣工通车前或卡杨公路因故中断通行,可通过由西昌经盐源、木里、一碗水、田正、卡拉水电站、杨房沟水电站的前期辅助道路进入工程区,其中一碗水至工程区交通道路等级低,通行条件较差。
2. 招标服务范围
杨房沟卡拉水电站试验检测中心的主要服务范围包括:
(1)代表招标人实施试验检测专业管理,对杨房沟卡拉水电站各参建单位的试验、检测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和监督,向各参建方提供试验检测专业技术支持和服务。
(2)对杨房沟卡拉水电站建设所需的原材料、半成品料及混凝土(含砂浆)等进行试验、检测,对混凝土、锚杆、锚索、岩体质量进行现场检验测试工作,对混凝土配合比试验进行必要的试验及复核工作。
(3)承担杨房沟和卡拉水电站场内公路工程、营地、供水系统、导流洞工程、砂石骨料加工系统、混凝土系统以及主体工程等相关的试验及检测工作(包括监理送检和试验检测中心单独抽检的试验检测内容)。
详见本招标文件第6章。
3. 合同服务期
本项目服务期暂定为:2014年1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暂定),共110日历月。
招标人保留根据杨房沟卡拉水电站工程建设进度和工作需要调整(提前终止或延期)试验检测中心服务期限的权利,或根据本合同中对试验检测中心承包人的年度服务考核情况提前解除本合同。
每年工作协议结束前三个月,若招标人确定与承包人续签下一年度的年度工作协议(2016年初开始签订),承包人应根据招标人下一年度的工程建设安排,编制并向招标人上报下一年度的服务工作计划,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安排、设备设施计划、工作内容、保障措施等,该计划经招标人批准后,作为招标人与承包人签订年度工作协议的依据;若招标人确定与承包人不再续签下一年度的年度工作协议,将及时通知承包人中止本合同。
4. 项目招标人和资金来源
项目招标人:雅砻江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人现场管理机构:杨房沟建设管理局(筹)
本招标项目建设资金由招标人自筹。本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货币为人民币。
5. 对投标人的资格及条件要求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所有最低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
(2)投标人获得国家或省级相关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合格证书;
(3)近8年内承担过或正在承担类似于本工程规模的大型水电站工程的试验和检测服务工作;
(4)中心主任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5年及以上的大型水电工程试验或检测的工作经验,取得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试验或检测资格证书,且有担任过一个及以上类似于本工程试验检测中心负责人或本单位试验室主任的经历;中心总工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5年及以上的大型水电工程试验或检测的工作经验,取得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试验或检测资格证书,且有担任过一个及以上类似于本工程试验检测中心技术负责人或本单位试验室技术负责人的经历;
(5)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社会信誉良好;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联营体投标。
6.购买招标文件时需要提供以下证件
(1)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留盖本单位鲜章的复印件;
(2)投标人试验、检测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留盖本单位鲜章的复印件;
(3)投标人法人代表签发的购买招标文件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或介绍信原件;
(4)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留复印件。
7.招标安排
(1)招标文件定于2014年9月15日~9月19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30时至11:3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30时至16:30时在四川省成都市双林路288号雅砻江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集控大楼(新办公楼)会议中心3#会议室发售;每套招标文件的售价为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售后不退。投标人可自备U盘拷贝招标文件电子版本,招标文件以印刷文件为准。若有意参加投标,请准时前往购买。
(2)招标人将统一组织各投标人进行现场察勘,并在工地举行标前会。具体安排如下:
投标人应参加本次招标人组织的现场踏勘,并对自身的安全负责。拟任中心主任或副主任或项目总工中至少有一人参加现场踏勘,投标人参加现场踏勘人员必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具体安排如下:
2014年9月20日13:00时,参加现场踏勘的投标人在冕宁县漫水湾镇漫水湾转运站集合,由招标人带队查看漫水湾招标人提供设备后从漫水湾出发,经锦屏对外公路、锦屏辅助洞至锦屏一级水电站试验检测中心查勘发包人提供的设备。当日住宿锦屏,相关食宿安排投标人自行负责(锦屏接待中心电话0834-6768388)。
2014年9月21日8:00,在锦屏接待中心大厅集合出发,经锦屏施工区道路及卡杨公路至卡拉及杨房沟水电站施工区进行踏勘。
2014年9月21日11:30时,在四川省凉山州木里县麦地龙乡中铺子村杨房沟建设管理局(筹)中铺子临时营地召开标前会(时间和地点根据实际情况可调整)。标前会后承包人自行返回。
(3)投标截止时间为2014年10月14日北京时间上午10:00时,所有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4)投标时应同时提交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担保,未按规定提交投标担保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投标文件递送地点为四川省成都市双林路288号雅砻江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集控大楼(新办公楼)会议中心1#会议室。
(6)本次招标定于2014年10月14日北京时间上午10:00时在投标文件递送地点公开开标,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届时应出席。
(7)上述时间和地点如有变动,招标人将及时书面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6. 其它
(1)评标开始后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只对通过了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2)投标人拟任中心主任或副主任或中心总工应参加现场踏勘、标前会、编标、澄清会及合同谈判等投标过程。未经发包人同意,中标人拟派主要人员(包括但不限于中心主任、副主任和中心总工)不得易人。
(3)投标人必须严格遵守和履行雅砻江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及杨房沟建设管理局(筹)已颁发和拟颁发的有关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的规定。
投标人需进一步咨询本次招标信息的,可与招标人联系。
招 标 人:雅砻江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双林路288号
联 系 人:刘黎鹏(028)82907780(成都总部)
宋志伟 13881519857(工地现场)
谢国权 18781525188(工地现场)
传 真:(028)82907852(成都总部)
邮 编:610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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