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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荔浦县中园桥改扩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时间:2014年10月09日点击:


2014-10-09



1.招标条件

招标项目荔浦县中园桥改扩建工程已由荔浦县发展和改革局荔发改规字【2014】9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广西壮族自治区荔浦公路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和地方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工程项目名称:荔浦县中园桥改扩建工程

2.2招标内容、标段划分及工期

a)本次招标内容:

工程招标内容为桥台、桥墩、箱梁、桥面铺装、人行道、照明工程及绿化工程等工程量清单中规定的工程。加宽桥面,桥梁左侧加宽11.18米,右侧加宽5.28米,采用11跨16米的小箱梁,桥长187.4米 。

b)标段划分: 1个标段。

c)计划工期: 18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公路工程施工项目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的企业;同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施工机械设备、人员和资金、技术等方面均能满足本招标项目施工要求的有意向的投标人,均可报名。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4 、信用评价等级为AA、A级的企业,均可对本项目投标。投标人的信用评价等级按照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广西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实施细则(2011年修订)的通知》(桂交基建发[2011]113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公布广西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2013年度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桂交建管发[2014]40号)相关规定执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0月9日至2014年10月14日(2014年10月12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时至11:30时,下午3:00时至5:00时,在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53号交通设计大厦22层2203室工程招标代理中心由投标单位法人代表和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正本及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身份证;拟投入项目经理2014年1月至8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注册一级建造师(公路工程专业)证书原件、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三类人员” B 类证书)原件及上述全部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并携带U盘,拷贝工程量清单电子文件。

4.2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图纸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

4.3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在本项目整个招投标活动过程中(即购买招标文件、签署投标文件及拟投入该标段的项目经理)必须为同一个人,不得更换,否则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4.4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要求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自 2009 年 11 月(所担任职务的项目的交工验收时间在 2009 年 11月 1 日以后)起至今至少担任过一个已交工的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土建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还应担任过桥梁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技术负责人职务(任职时间要求同上) ;具有一级执业注册建造师证(公路工程专业)和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三类人员” B 类证书)。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10月31日上午9:00 (北京时间),地点为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53号交通设计大厦22层2212开标评标室。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通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通告同时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网址: 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网址:http://www.gxdot.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荔浦公路管理局

地 址:广西桂林市荔浦县荔城镇中园路524号

邮 编:546600 联系人: 覃工

电 话:0773- 7213301 传 真:0773-7220932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

地 址: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53号(交通设计大厦22层2203室)

邮 编:530029 联系人:李工 黄工

电 话:0771-3910123 3910177 传真:0771-3910123

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