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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国电酒泉安北第四风电场600MW项目C区201MW工程进场道路I标段施工工程招标公告

时间:2014年10月20日点击:


2014-10-20



    国电龙源电力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受国电电力甘肃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国电酒泉安北第四风电场600MW项目C区201MW工程进场道路I标段施工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国内具备投标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人:国电电力甘肃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二、招标代理机构:国电龙源电力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三、本招标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国电酒泉安北第四风电场600MW项目C区201MW工程进场道路施工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
2、工程规模:建设规模69公里,本期I标段建设35.1公里。
3、资金来源:银行贷款及企业自筹。
4、工程性质:新建。
5、工程概况:
甘肃瓜州安北第四风电场ABC区600MW工程场址位于酒泉地区瓜州县城东北约67km、玉门镇西北约73 km处的戈壁荒滩,东经96°22′31.6″~96°32′59.7″,北纬40°43′2.7″~40°52′59.2″之间。其中C区位于西侧,规划装机容量为201MW,地面高程1450m~1560m,地势开阔,地形平坦,场址地貌为戈壁滩。风电场场址南部边缘紧邻兰新铁路,东部边缘紧邻安北第五、第六风电场,西北部边缘紧邻安北第二、第三风电场。风电场占地面积49.5km2。
四、招标范围及工期
I标段划分区域由编号2XC1风机至编号2XC67风机,道路标段为L4、L5、L6、ZHI4、ZHI5全段,L1道路从桩号K0+000至K2+800段长2800m,L7道路从桩号K2+800至K5+478.920段长2679m,L8道路从桩号K2+800至K5+787.384段长2987m。
对于道路I标段,施工期场区道路依据实际地形情况,考虑到工程造价因素,复杂地形路段按照10m宽路基设计施工,简单地形路段按照6m宽路基设计施工,其中10m宽路段总长约5.9km。检修期全部改建为4m宽的路面。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人提供的道路施工详图负责本工程全部的施工及管理工作。
本工程中使用的原材料、半成品或成品、隐蔽工程以及施工原始资料和记录,均应按本条款要求进行控制与检查,使工程质量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如有未写明之处,应按行业现行有关规范规定且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具体范围及内容详见本工程《工程量清单》,其中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1)临时工程:投标人根据项目需要规划的临时工程的设计、建设、管理、拆除等工作。
(2)工程弃土渣外运。倾倒地点位于施工现场附近,具体位置需招标人项目部和监理单位、当地县政府在工程现场选定。
(3)施工区域的治安、保卫、环境卫生、文明施工管理及施工生活区的警卫和公共物业管理;负责施工区域内施工用水、用电的管理和维护、施工道路的维护和管理;同时服从监理工程师施工现场关于此方面的统一管理。
(4)所有的土工试验指定第三方有资质的试验室进行试验,并由投标人负责费用。
(5)由投标人负责本工程测量方格网的统一测设、复测、维护和管理。
(6)本工程工期:2014年11月开工,2015年12月30日并网发电。
除招标人在技术规范中明确表述提供临时施工场地外,投标人需施工临时用地的由投标人自行解决,招标人可以协助办理。投标人完成本工程所需所有临时设施由投标人自行解决。
五、投标人资格及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必须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一)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订立合同法人资格;
2、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1(2008)认证证书或等同的质量管理系认证证书;
3、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近3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4、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企业近三年无经济诉讼,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
5、经营状况良好,连续两年以上盈利。
6、投标人拟选项目经理必须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注册在本单位一年以上(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可查),具有3项以上类似工程业绩。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和代理商投标;
(二)专项资格要求
1、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类似工程业绩3项以上。
2、为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人应提供令招标单位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合格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为此,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应包括下列资料:
A.证明具备投标资格的资质文件(包括营业执照、资质等级、劳动部门颁发的安全施工合格证证书,ISO9001(2008)认证证书、职业安全、环境认证证书)。
B.投标人在近5年完成的与本合同工程相似的经验及其履行情况和现在正在履行的合同情况,以及近三年质量回访记录。
C.按规定的格式提供推荐项目经理、副经理、项目总工程师候选人简历及拟在本施工现场管理、主要施工人员的情况。
D.按规定格式提供完成本合同拟采用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
E.投标人财务状况,包括近2年经过审计的主要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和现金流量表)。
F.投标人目前和近2年涉及诉讼的资料或不存在任何诉讼情况的声明函。
G.按规定格式提供拟分包的主要工程项目及拟承担分包项目的投标人情况。
H.具有独立处理同类工程地方事宜的能力情况。
I.投标人在近5年的获奖情况(省级、国家级优秀施工企业、优质工程等)。
J.信用评估单位颁发的资信等级证书等。
K.投标人近三年来经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认可的质量、安全报表。
六、报名及发售标书
即日起开始接受报名并发售标书。请投标人在国电龙源电力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网站(网址www.gdlygc.com.cn)下载《普通用户使用说明》并按照要求注册成为投标会员,填写相关信息(基本信息、资质、业绩等)、签署《信息服务及招标信息下载服务协议》,经确认后,参与项目报名、购买标书、下载招标文件、投标。
七、招标文件报名及发售时间
自2014年10月20日起5个工作日,每天9:00-11:00,13:30-17:00(北京时间)。
八、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单位名称:国电龙源电力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十六号院1号楼15层1518室
邮政编码:100039
招标文件售价:20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九、现场踏勘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
十、购买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人购买标书时,请通过国电龙源电力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网站(网址:www.gdlygc.com.cn)进行报名,填写信息并提供相关资质文件。同时按下述国电龙源电力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地址汇款,汇款单备注栏内应注明汇款用途、所购文件的项目名称以及标的物名称、招标编号。我公司在确认标书款项到达公司账户后,二个工作日内确认、批准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
要求投标人不得以个人名义用汇款、存款等方式购买标书。由此原因造成的损失,我公司概不负责。
汇款银行及帐号:
户 名:国电龙源电力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宣武支行
帐 号:6214292016770
汇入城市:北京市
十一、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十二、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14年11月18日上午10点(北京时间)。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十三、开标地点
北京中奥凯富国际酒店(北京市朝阳区慧忠北里302号,电话:010-59636699)。如有变化,请关注国电龙源电力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网站(网址:www.gdlygc.com.cn)的开标通知。
十四、招标信息通知
最高投标限价公布: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最高限价将在国电龙源电力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网站(www.gdlygc.com.cn)“最高限价”栏中将向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公布,请投标人密切关注。
十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国电电力甘肃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酒泉市工业园(南园)宜人东路6号
联系人:张智华
电 话: 0937-2713245
传 真: 0937-2713030
电子邮件: zhangzh@gdjqgs.com.cn
邮政编码:735000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国电龙源电力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1号楼1518室
邮 编:100039
传 真:010-57657705
会员报名:张爱仪
联系电话:010-57657703
报名联系人:徐克臣/王雪松
联系电话 :010-57657748/7775
电子邮件:gdlyxkc@163.com、wangxuesong@gdlygc.com.cn
国电龙源电力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
2014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