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辽宁锦州民用机场工程供油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建辽宁锦州民用机场工程供油工程已由中国民用航空东北地区管理局、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民航东北局函【2014】13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锦州航空物流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民航局安排民航发展基金、辽宁省和锦州市政府安排财政性资金解决,招标人为锦州航空物流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辽宁省锦州市
建设规模:
(1)新建2座500立方米立式拱顶锥底储存油罐、1座10立方米埋地污油罐,安装80GZB32/50自吸式管道泵4台,40GZB25/6.25自吸式管道泵1台。
(2)油库区建设主要建(构)筑物包括:1座348平方米生产值班用房(不含桩基础工程),1座301平方米油车库(不含桩基础工程),1座210平方米装卸油棚(不含桩基础工程),1座300立方米事故池、1座9立方米隔油池。
(3)配套建设给排水、暖通、电气、仪表和通信等设施。油库区消防设施与机场航站区消防设施合并建设。
计划工期: 施工时间100日历天。
招标范围:本项目拟进行 施工 招标。包括施工图纸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设部门颁发的化工石油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经理具备 国家注册的一级建造师(机电工程)执业 资格,并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本项目专职项目经理,不得兼做在建其他工程的项目经理,是本公司在册职工(提供有效养老保险证明)。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 个标段投标。
3.4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及其他形式有资产关联关系的投标人,都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4. 投标报名
4.1请投标人于 2014 年 10 月 28 日至 2014 年 11 月 1 日,每日上午 9 时至 12时,下午 1 时至 5 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报名资料在 北京首都国际机场五纬路中国航油综合办公楼610室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详细地址)进行投标报名。
报名资料包括: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证件)等资料的原件,以及经办人联系方式(手机、电话、传真以及电子邮箱等)。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请投标人于 2014 年 10 月 28 日至 2014 年 11 月 1 日,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1 时至 5 时, 在北京首都国际机场五纬路中国航油综合办公楼610室 (详细地址)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本标段售价 500 元,图纸等技术资料售价 2000 元,售后不退。
5.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300 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2 日内寄送。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4 年 11 月 25 日 9 时,地点为 北京市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中心(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东王庄小区32号)。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锦州航空物流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锦州市
邮 编: 121000
联 系 人: 郭义义
电 话: 13704968787 0416-3511083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航油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首都机场五纬路中国航油综合办公楼
邮 编: 100621
联 系 人: 邱 权
电 话: 010-84162103
传 真: 010-84162022
电子邮件:840470509@qq.com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天竺支行
帐 号: 02000901192001352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