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经济开发区恒源热力有限公司锅炉房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通化经济开发区恒源热力有限公司锅炉房改造项目 已由 通化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通高新发改字[2014]28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通化经济开发区恒源热力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通化经济开发区恒源热力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包括锅炉房、毛石挡土墙、设备基础、除渣沟等改造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2.2 工程建设地点为:通化经济开发区恒源热力有限公司院内;
2.3 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4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工程 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类似项目施工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 资格。
3.3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 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11]32号、吉建管〔2014〕6号文件)
3.6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_2014年11_月_19日至2014年11_月_25日,每日上午8:30时至_11:00时,下午_13:30时至16:00_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吉林省东南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通化市东昌北路36号) 持授权委托书及经盖章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1000.0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0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_ 3 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_2014年_12月_9日_13:30时,地点为 通化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务大厅二楼210开标室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 贰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吉林省建设信息网 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通化经济开发区恒源热力有限公司
地址: 通化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自安村六组 邮编:
联系人: 王乐武
电话: 18943567288 传真:
招标代理机构: 吉林省东南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通化市东昌北路36号 邮编: 134001
联系人: 包喜云
电话: 0435-3258095 传真: 0435-3905833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 通化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招投标管理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