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龙潭区龙家八社、东方红六社、崔屯三社小(Ⅱ)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市龙潭区龙家八社、东方红六社、崔屯三社小(Ⅱ)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已由吉林省水利厅以龙家八社水库:吉水技[2014]1328号;东方红六社水库:吉水技[2014]1329号;崔屯三社水库:吉水技[2014]133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招标人为吉林市龙潭区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吉林市公正建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吉林市龙潭区江密峰镇龙家村、东方红村、崔屯村。
2.2工程概况:龙家八社水库、东方红六社水库、崔屯三社水库的土坝加固、新建溢洪道、灌溉洞拆除重建、管理工程;灌溉洞配套机电、金属结构等。
2.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工程施工。
2.4计划工期:2015年4月10日-2015年11月10日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水利水电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
(3)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水利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具有《吉林省小型水利工程施工负责人考核合格证书》和《吉林省小型水利工程施工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必须经省水利厅网上备案;
(4)良好的财务状况及商业信誉;
(5)信用档案已在吉林省水利厅备案(以www.jlssljsxx.com公示为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4外省施工企业需持省建设厅核准的外进施工队伍投标备案通知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2月1日至2014年12月5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下午16 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吉林省水利厅网站项目信息公开专栏自行下载。
4.2 招标文件成本费为1000元/本,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纳给招标代理机构。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12月22日9时00分,地点为吉林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足额交纳招标文件成本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www.jlssljsxx.com、《吉林日报》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市龙潭区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管理处
联系人:韩再刚
电话:0432-63041446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市公正建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赵梦希
电话:0432-6208615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