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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014年蛟河市天岗镇春江村民委员会村部附属项目的招标公告

时间:2014年12月25日点击:


2014-12-25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4年蛟河市天岗镇春江村民委员会村部附属项目已由吉林蛟河天岗石材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以天区发 [2014]82 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蛟河市天岗石材产业园区春江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项目施工1个标段。概况:工程附属项目;
2.1.2工程地点:吉林省蛟河市天岗镇春江村内;
2.1.4计划工期:2015年1月21日至 2015 年 2 月 15 日;
2.1.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2.2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二级及以下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至少具有一项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房屋建筑工程对应专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1个标段段进行投标。
3.6外省施工企业还需按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11]32号、吉建管[2014]6号文要求办理相关入境备案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
3.7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3.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四.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2月24日至 2014 年12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吉林恒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蛟河市民主街政府11号住宅楼1-201)持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建造师证及安全考核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投标代理人证、被授权人身份证上述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 为 2015 年 1 月 15 日 下午 14 时 00 分,地点为蛟河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人民币0.3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5.4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 上 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蛟河市天岗石材产业园区春江村民委员会 地址: 蛟河市
联系人: 王中元 电话: 13179270698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恒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蛟河市民主街政府11号住宅楼1-201
联系人: 刘晓娜 电话: 0432-67227157 传真: 0432-67227157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 蛟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