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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扶余市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稍加整治)十标段招标公告

时间:2014年03月07日点击:
                                                          2014-03-07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扶余市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稍加整治)十标段已由吉林省国土资源厅、吉林省财政厅以吉国土资发 [2012]117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扶余市高标准基本农田项目建设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资金和省财政资金,资金落实情况为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三骏镇、弓棚子镇;
2.2 招标范围:,电力工程施工;
2.3 施工计划工期:2014年4月15日至2014年10月31日,共199日历天。
2.4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土资源行业《土地开发整理验收标准》、《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TD/T1033-2012)和《吉林省土地整治项目验收暂行办法》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2 企业近三年至少有一项类似业绩,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3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均须具备相应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 投标人在投标前要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到项目建设所在地检察机关办理关于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参与招标项目负责人在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有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7 外省企业需到吉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关入吉备案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
3.8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允许同时就本项目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3月7日至2014年3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在吉林省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6楼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窗口,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外省企业入境备案手续、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为原件及复印件)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2000元,图纸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4年4月2日11时00分,地点为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六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陆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吉林日报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扶余市高标准基本农田项目建设办公室
联 系 人:邹新宇
电 话:0438-5895046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春城大街789号
联 系 人:袁贺、李慧
电 话:0431-86805171、0431-87991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