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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长春北郊污水处理厂扩建及提标改造工程(5标段)招标公告

时间:2014年04月15日点击:


2014-04-15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北郊污水处理厂扩建及提标改造工程(5标段)已由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审批字第(2012)349号批复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企业自筹,资金落实情况为已落实,招标人为长春城投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变电站及排迁工程施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划分:
5-1标段:220kv北铁甲乙线排迁施工工程
5-2标段:66kv地埋电缆排迁施工工程、新建66kv变电站施工工程
2.2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3 计划工期:
5-1标段:2014年5月15日----2014年6月18日(共计34日历天);
5-2标段:2014年5月15日----2014年7月18日(共计64日历天);
2.4 建设地点:长春市北郊污水处理厂;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5-1标段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单位,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电力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5-2标段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的法人单位,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电力工程专业小型项目经理或电力工程专业叁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外省施工企业需按吉建管[2011]32文办理相关入境备案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
3.4 本工程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3.5同一投标单位可报名参加上述两个标段的投标,最多允许中一个标段。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2014年4月15日-2013年4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南关区卫星广场,成基大厦B座10层1002室(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拟派项目经理证书或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外省企业入境备案证明、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2000元/标段,售后不退。图纸押金30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2014年5月7日9时30分,地点:长春市政务中心三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需交纳投标保证金5-1标段:5万元;5-2标段:20万元。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长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东亚经贸新闻报纸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城投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田镇华
电 话:0431-88400883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栾唯、张枫
电 话:0431-898646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