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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国电建投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选煤厂装车系统改造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时间:2014年05月20日点击:


2014-05-20


    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受国电建投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委托,对国电建投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选煤厂装车系统改造工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国内具备投标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总体规划:项目总体规划是在在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布连和准格尔旗长滩分期建设6×600MW等级超超临界空冷燃煤发电机组和8×600MW等级超超临界空冷燃煤发电机组,以及配套建设生产能力为1500万吨/年的察哈素、刘三圪旦两个大型现代化矿井。项目建设遵循“整体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国电建投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在伊金霍洛旗建成生产能力为1500万吨/年的察哈素矿井,以及布连电厂一期工程2×600MW等级超超临界空冷燃煤发电机组。
二.投资来源:企业自筹
三.招标范围:
本工程主要包括:选煤厂755机头溜槽改造、仓内溜槽形成及对接、拆除原快装站下转载点全部外围护、屋面梁及起吊梁、仓外溜槽形成、仓外溜槽各闸门、短接对接、782机尾部位施工改造、外部溜槽与782机尾对接、溜槽检修平台形成、782机尾厂房加高至四层、电气暖通消防工程同步施工、图纸范围内恢复施工部分及质保期服务等技术服务。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投标人具有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必须具有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的独立企业法人,具备履行民事责任能力。
4.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2011年1月1日至今)均具有选煤厂新建或改扩建工程的完工业绩。
4.3投标人须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在有效期内。
4.4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近3年内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发生过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问题,所承包的工程未发生过重大或较大的安全责任或质量事故,没有在施工合同履约方面介入仲裁或诉讼案件,且无不良信用记录。
4.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4.6投标人应提供真实有效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如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取消其报名或投标资格。
4.7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 报名
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于2014年5月20日至2014年5月24日,每天上午9 时00 分至 11时 00分,下午 14时30 分至 17 时00分,到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办事处(或网上提交资料)报名。
(一)现场报名(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办事处)需按照本公告要求持下列证件的原件以及复印件一套(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
(1)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等级证书(副本);
(4)安全生产许可证;
(5)体系认证证书;
(6)选煤厂新建或改扩建工程施工业绩证明资料。
(二)网上报名,提交资料网址(E-mail:nmhxzb2012@126.com)需按照本公告要求提交如下资料:
(1)现场报名所要求的相关证件(加盖公章后)电子扫描件一套;
(2)单位资料(Word版)文字说明:包括单位名称、详细通讯地址、联系人电话(固定电话及手机)、传真等。
(3)报名及投标声明(至少包括以下内容):我单位承诺所提供的所有电子扫描文件真实有效。如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资料,或不能证明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或不能证明我单位满足报名条件,一经发现招标人有权取消我单位报名或投标资格。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报名合格后现场领取或网上购买。招标文件售价,每套1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若需邮购,国内须加付100元人民币。请按下述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的地址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所购文件的招标编号,然后将汇款单复印件、购买单位名称、详细通讯地址、电话、传真及联系人传真给我公司。我公司收到传真后,将尽快用特快专递将招标文件邮寄给贵方。
七、标前预备会议:无。
八、现场踏勘: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潜在投标人根据需要可自行前往。
标前答疑:书面方式进行。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见招标文件。
十、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见招标文件。
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招 标 人:国电建投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
联 系 人: 魏春英
联 系 电 话: (0477)8977123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华西路19号
呼和浩特市府佑小区3#楼1单元101室(内蒙古博物院路东)
开 户 行:交通银行河北省分行营业部
帐 号:131080020010210042421
项 目 经 理: 安志强
联 系 人:郝盛开、张俊丽
电 话:(0471)4614786、18647150219
传 真:(0471)4614786
财务部 电话: 0311-86958928
传 真: 0311-87890429
E-mail:nmhxzb2012@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