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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湖南省湘江支流耒水重要河段治理工程永兴县新城区左岸(三大桥~铜角湾段)治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时间:2014年05月21日点击:


2014-05-21


1、招标条件
湖南省湘江支流耒水重要河段治理工程永兴县新城区左岸(三大桥~铜角湾段)治理工程施工已由郴发改发[2013]131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专项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人为永兴县水利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天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永兴县新城区左岸。
2.2建设规模:治理河段全长1.645公里,总投资约435.21万元。
2.3计划工期:24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对永兴县新城区左岸岸坡进行整治,整治段为永兴三大桥下游至铜角湾段的左岸,全长1.645公里,其中已实施355米(0+000~0+355),本次对未护砌的1.29公里(0+355~1+645)进行护岸处理,岸线布置沿原岸边布置,局部整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必须为《湖南省2013年度政府投资水利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湘水建管[2013]6号文)之内的施工企业;根据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在水利建设活动中应用市场主体信用信息有关事项的通知》(湘水办[2013]21号文)的要求,已在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的资质、类似工程业绩及人员信息以在湖南省水利厅《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中查询的结果为准。
3.2 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主项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或具有堤防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五年完成过两个类似工程施工经验业绩(投资额在400万元以上的河道治理或堤防工程),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和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担任本工程的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水利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拟任本工程的专职安全员必须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体按照湖南省水利厅湘水办[2012]29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3.4 拟任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必须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以劳动合同和投标人为其办理的近期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证明为准)。
3.5 同一注册建造师不能同时在两个(包含本项目)及以上的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一经查出,中标无效,由第二名替补,以此类推。
3.6 湖南省外企业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本公告发布后出具的拟配备工程项目主要负责人的无在建项目证明原件以及主管部门证明人员姓名、固定办公电话和移动电话(均以证书原件为依据)。
3.7报名时必须提供证明投标人具备投标资格的以上所有相关证明复印件一套,招标人或代理单位不进行审查,也不作为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的依据。
3.8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项目的拟任项目负责人)于2014年 5月 26 日至2014 年 5月 30 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天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原件,注明工程名称,电脑打印,手写不受理)或授权委托书和报名人二代身份证到湖南天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宜章分公司(宜章县文明南路23号老信用联系院内)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投标预备会。
6、评标办法
本项目工程评标办法采用修改后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水利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的若干意见》湘水办【2012】29号文件中的《湖南省水利工程项目施工招标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实施办法(试行)》中的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湖南省水利网、郴州水利网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永兴县水利局
联 系 人:刘晓兵
电 话:13347350128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天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郴州联系地址:宜章县玉溪镇文明南路23号院内
联系人:邓小姐、陈小姐  
电 话:0735-37227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