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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长春市政协花园建设项目消防工程招标信息

时间:2014年06月03日点击:
2014-06-03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的长春市政协花园建设项目消防工程已由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审批字[2010]74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吉林省新发房屋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消防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市 政协花园建设项目消防工程 ;

2.2项目地点: 净月开发区东至空地、南至规划云友路、西至规划彩云街 ;

2.3资金情况:已落实;

2.4 工程规模: 建筑面积144522平方米 ;

2.5 标段划分:共计两个标段: 一标段:1-1#、1-2#、1-3#、人防车库;二标段:2#-12# ;

2.6 招标范围:清单及图纸内所示全部消防工程;

2. 7 计划工期:2014年 6 月 25 日至201 4 年12月2 0 日 ;

2. 8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的合格标准;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各标段投标人须是具备 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及以上资质,同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的企业;

3.2 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需具备机电工程专业壹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证书,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投标;

3.5 投标人可同时申报两个标段,但不可同时中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申请人于 2014年5月29日至2014年6月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到吉林省金石建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4.2 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份);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份);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份);

(4)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原件2份);

(5)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份);

(6)企业法人、项目经理及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份);

(7)外省施工企业中标后需在七个工作日内按《吉林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备案管理试行办法》(吉建管(2007)17号)第八条规定办理备案。

4.3 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 10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 6 月 20 日13时30分 ,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第三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伍万元。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东亚经贸新闻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吉林省新发房屋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 新发路577号

联 系 人:孙科长

联系电话:15943001609

代理机构:吉林省金石建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亚泰大街3066号

联 系 人:徐晓岩

联系电话:0431-89575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