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坊片区经济适用房二期临时用电工程招标公告
南京江宁上坊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建设上坊片区经济适用房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江宁发改投字[2013]16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非政府性资金:300000.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一、南京建宁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二、本招标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上坊片区经济适用房二期临时用电工程
2、工程地点:江宁区上坊
3、工程类型:中型工程
4、建设规模: 10KV
5、工期要求: 45日历天
6、合同估算价: 约280万
7、招标内容:临时用电设备安装及电缆敷设
8、工程质量:符合国家验收标准
三、报名资格条件
1、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专业承包送变电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建造师证机电工程二级(含)以上,且具备有效期内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证(B类证)
3、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四、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14年 06 月0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点至2014年06月0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点。(节假日休息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招商街121号三楼招标代理(2)室(南京建宁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五、资格审查办法:
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规定,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符合并提供承诺书)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符合并提供承诺书)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符合并提供承诺书)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符合并提供承诺书)
(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符合并提供承诺书)
(6)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符合并提供承诺书)
a.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c.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
六、其他:
(1)投标报名时,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原件、资质证书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所报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安全生产考核证(B类证)原件、资格审查要求的承诺书原件,未能携带以上材料或缺项的不予报名。
(2)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3)招标文件费用:500元/套。
(4)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代理:南京建宁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地址: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招商街121号三楼招标代理(2)室
招标代理邮编:211100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及传真:025-52167181
招标代理联系人:左扬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