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招标信息 >>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定陶县自来水厂水质达标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时间:2014年06月13日点击:
2014-06-13


    定陶县自来水厂水质达标改造工程,己经定陶县人民政府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 定陶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因第一次招标失败,现委托山东法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施工及设备采购发布第二次招标公告。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定陶县境内。
  2.2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文件及有关资料所包括的全部内容。
  2.3工程规模及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除氟设备总规模按2×60m3/h+1×45m3/h产水规模建设,预留一套45m3/h产水能力,产水水质符合GB5749-2006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相关要求。工程内容包括设备、管线、支吊装置、仪表、电缆、膜元件所有设备及电气控制系统的制作、安装、调试、人员培训及水处理车间、各集水池的土建、水质监测等,达到交钥匙工程。
  2.4主要工艺:本工程采用多介质过滤器+反渗透的处理工艺。
  2.5出水要求:本项目工程目标为去除氟、硼、钠;系统脱氟率:一年内≥93%,三年内≥90%,反渗透系统水回收率≥75%。
  2.6工 期:90日历天。
  2.7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规范规定合格标准。
  2.8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潜在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其他
  3.1潜在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潜在投标人须具有自来水膜工艺设计、反渗透除氟设备制造(本工程反渗透膜必须选用品牌相当于美国陶氏、海德能、世韩等世界品牌,高压水泵类必须选用国外品牌产品,电器元件品牌须相当于德国西门、ABB或法国施耐德)、安装等国家规定行业必备的资质、资格,有较强经济技术实力、良好的信誉和售后服务能力的制造商或其授权的代理商,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注:设备制造商或代理商仅能授权一家施工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也可与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
  3.3开标时须提供近三年已承包过的类似工程(膜处理工艺市政自来水项目)业绩合同(制造商或代理商须提供);开标现场还必须提供设备制造商的授权委托书(代理商须提供)。
  3.4潜在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为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未承担在建工程。
  3.5潜在投标人及项目经理目前在全国各地均未处于限制或禁止投标期间。
  3.6前来报名的本项目委托代理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作为本项目的授权代表,必须在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领取补充通知及参加开标等活动中凭本人身份证亲自到场参加。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3.2项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潜在投标人,请于2014年6月13日至2014年6月19日(工作日时间,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到定陶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厅持以下资格证件原件或公证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3份进行报名(过期不予受理)。
  ①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联合体双方均需提供);(代理商还须提供制造商带公章的复印件)
  ②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市政企业须提供);
  ③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市政企业须提供);
  ④ 拟派往本项目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其身份证(市政企业须提供);
  ⑤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到场)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到场)(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⑥若为联合体需提供联合体协议;
  4.2潜在投标人须在报名时领取投标诚信承诺书,并凭借盖章签字的承诺书领取招标文件。
  4.3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4为确保择优选择投标企业,现要求潜在投标人交纳伍拾万元信誉保证金后凭收据参与报名。待中标后中标人的信誉保证金转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具体事宜详见招标文件。如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最迟于开标前2个工作日提供书面申请,否则不予退还信誉保证金。
  注:信誉保证金使用本公司基本账户汇入以下账户(即公对公):
  开户行:中国银行定陶支行;户名:定陶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231217420896。汇入账户后凭银行回执到定陶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号窗口换取保证金收据。
  4.5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企业资格条件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企业应对资料的真实性等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企业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企业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企业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5.开标时间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定陶县政务服务中心(http://sp.dingtao.gov.cn)、山东法正招标代理公司网站(http://www.sdfz9996.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定陶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法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游局长 联 系 人: 赵女士
电 话: 18661505858 电 话: 0530-6269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