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托克前旗供电有限责任公司技改设备(调度台、座椅)采购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项目鄂托克前旗供电有限责任公司技改设备(调度台、座椅)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鄂托克前旗供电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内蒙古诚信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现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凡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均可参与投标报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鄂托克前旗供电有限责任公司技改设备(调度台、座椅)采购
2.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4交货地点:鄂托克前旗(招标人指定地点)
2.5交货日期:合同签订后20日内
2.6资审方式:资格后审
2.7包件内容:包件1(调度台、座椅)。详见后附表《采购明细》。
2.8包件划分:本项目不进行包件划分。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3.1投标人必须为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2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
3.3参加投标的合法生产制造商或持有有效授权的代理商的经营范围必须涵盖本次招标的全部内容,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投标单位最低注册资金要求为500万元人民币;
3.5未因产品质量、安全等问题被有关部门通报且在整改期内;
3.6投标人近三年(2011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违约行为;
3.7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未被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未处于破产状态;
3.8投标人近三年未因发生过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质量事故及重大合同纠纷被上级部门(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通报/披露取消投标资格,并且目前不处于处罚期内;
3.9投标单位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其他要求
4.1同一设备制造商不得同时委托两名(含)以上授权代表参与本项目投标,同一名授权代表只能接受一家设备、材料制造商的委托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2同一个法定代表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不得在同一标包中同时投标;母公司和其全资子公司不得在同一标包中同时投标;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中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
五.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所需要提供的资料
5.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一份;
5.3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一份;
5.4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国、地)副本原件及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各一份;
5.5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原件及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一份;
5.6国家认证的审计事务所或同等权威机构出具的近两年财务报告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各一份;
5.7投标单位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注:以上所有资料的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须逐页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
六.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6.1时间:2014年06月18日至2014年06月24日(节假日休息),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北京时间);
6.2地点:内蒙古诚信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304室(乌海市海勃湾区乌兰北路78号,蒙西花园A区对面);
6.3领取招标文件:符合以上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均可现场领取招标文件;
6.4招标文件费用:无。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7.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7.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7.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与《内蒙古诚信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网》上发布。如有信息变更,请到内蒙古诚信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304室(乌海市海勃湾区乌兰北路78号)或登录网站获取,恕不另行通知。网站如下:
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http://www.nmcxbidding.com/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鄂托克前旗供电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贾建清 联系电话:0477-7626855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诚信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刘建军 联系电话:0473-2033078
联系人:张东阳 联系电话:15149594989
电子邮件:nmcx@nmcxbidding.com
二〇一四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