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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秦皇岛港公安局消防车采购招标公告

时间:2014年07月24日点击:


2014-07-2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秦皇岛港公安局消防车采购 ,招标人为 秦皇岛港公安局 ,项目资金来自 自筹 ,招标代理为 秦皇岛方圆港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招标范围与供货期
2.1 招标范围与供货期:
包号 货物名称 供货期
1 2台12T水罐泡沫消防车 签订合同后,3个月内
2 2台城市主战消防车 签订合同后,8个月内
3 1台32米登高平台消防车 签订合同后,8个月内
投标人可对全部或部分包进行投标,但每包货物必须投全。
2.2 交货地点:秦皇岛港公安局
2.3 质量要求:符合招标文件及国家、行业产品质量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金不小于5000万元的消防车生产商,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2 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近三年(2011年7月1日至今)至少有一项所投车辆的供货业绩。
3.3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2014 年7月24日至 2014 年7 月29 日,每日上午 8:30 至 11:30 (北京时间,下同),下午 14:30至 17:30 ,在秦皇岛方圆港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咨询部一楼116室持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ISO9001认证证书复印件、业绩合同复印件(复印件均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包售价 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4 年 8 月 13 日上午9:30,地点为秦皇岛方圆港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开标时间为2014 年 8 月 13 日上午9:30 ,地点为 秦皇岛方圆港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6.1 本次招标公告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秦皇岛港公安局
地 址:秦皇岛市海港区海滨路35号
联 系 人:李磊 电 话:0335-3092486
邮 箱:lilei@portqhd.com
招标代理: 秦皇岛方圆港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秦皇岛市海港区南山街2号
联 系 人:王健 电 话:0335-3098154 传 真:0335-3098154
邮 箱:fangyuanzx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