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谟县公安消防大队营区综合性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望谟县公安消防大队营区综合性改造工程,已由望谟县公安消防大队的望公消委【2014】27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望谟县公安消防大队,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望谟县
2.2招标范围:施工图所示内容。
2.3投资规模:约61万元
2.4工 期:约3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叁级(含)以上资质,近三年企业类似业绩1个,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5.投标报名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 2014年8月6日至 2014 年8月12日(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可接受报名),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00 时,在贵州聚源项目咨询有限公司(贵州省兴义市瑞金路铭都公寓B栋1303室)报名。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 2014年8月6日至 2014 年8月12日(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可开始出售),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00 时,在贵州聚源项目咨询有限公司(贵州省兴义市瑞金路铭都公寓B栋1303室)购买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 800.00 元,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14 年8月28日9时00分,地点为贵州省兴义市海钰酒店二楼。
7.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贵州省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望谟县公安消防大队 代理机构: 贵州聚源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望谟县 联系地址: 贵州兴义市铭都公寓B栋1303室
联 系 人: 冯刚 联系人: 李付平
电 话: 13985980353 联系电话: 0859-3665936
传 真: 电子邮件: 1187530945@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