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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北方客服专项服务招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时间:2014年08月12日点击:


2014-08-12


1.招标条件
本(批)招标项目已由相应政府发展部门同意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天津市电力公司客服北方基地建设分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单位”),建设资金:自筹,招标人为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批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人委托国网天津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北方客服专项服务招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的服务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2.招标范围
分标编号及项目名称见下表,具体内容详见招标需求一览表(附件)。
分标编号 服务项目名称
001 北呼精装
002 专项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须具备完成相应招标项目的能力,并在人员、设施设备、资金、资格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付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其中“001—北呼精装”标段,投标人需通过2014年8月1日由天津市电力公司客服北方基地建设分公司组织的“国家电网公司客户服务中心北方基地(一期)精装修工程”资格预审,未参加或未通过资格预审的服务商将不能参加后续投标。
3.1投标人及其投标的服务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必须具有完成招标项目所需的场地、设施设备以及试验检测能力。
(2)完成过与招标项目相类似的同等或以上技术要求的项目。
(3)取得招标人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及年检记录。
(4)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
(5)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6)提供的同类服务未因该服务原因出现过事故;或出现过事故,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7)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投标人的交付拖延问题而严重影响施工和工程进度;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8)在国内招投标活动、合同履行、后续服务过程中,未受到国家电网公司、其所属单位的质量或履约服务投诉。
(9)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10)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为招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为本包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 为本包的监理人;
 为本包的代建人;
 为本包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 与本包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 与本包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 与本包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 被责令停业的;
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 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责任追溯措施未全面落实的;
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批)次招标相应标包投标。
3.2投标人及其投标的服务须满足相应招标项目的专用资格要求,具体内容详见招标需求一览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次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8月11日9:00时起至 2014年8月18日15:00时止(节假日除外),登陆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p.sgcc.com.cn)凭企业CA证书电子钥匙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电子文件)按包销售,招标文件费用一律采用电汇方式,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出售招标文件按以下标准收费:单包最高限价在1000万元以下的(含1000万元)按每份200元收费;1000万元—5000万元的(含5000万元)按每份300元收费;5000万元—1亿元(含1亿元)按每份350元收费;1亿元以上的按每份400元收费。
请将标书费电汇至国网天津招标有限公司帐户(见本公告7联系方式),及时将电汇单据(注明所购买标包号)传真至022-24404084,同时须在电子商务平台点击购买,否则,将不能确认您的购买申请。
其中“001—北呼精装”标段,由于投标人已参加前期资格预审,本招标文件不再收取费用,只需在电子商务平台点击购买,招标代理机构就会在商务平台上作确认处理。
5.开标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4 年 9月 1日9:30时,地点:天津市东丽区华明工业园华丰路6号D座2号楼 国网天津物资公司副楼。
5.2开标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时,请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地点:天津市东丽区华明工业园华丰路6号D座2号楼 国网天津物资公司副楼。
5.3纸质投标文件于2014年9月1日上午8:30至9:30接受递交,地点为代理机构指定地点;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章后应于2014年9月1日9:30前利用离线投标工具上传至电子商务平台。
商务投标文件应附 《廉洁承诺书》和《“重法纪、讲诚信”承诺函》,否则该投标将按投标内容不全被否决。
投标人报价以开标现场当众公示和补录(仅针对解密后报价表报价栏显示空白的情况)后公示的电子报价为准;当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的纸质文件与数据电文不一致时,以纸质文件为准。
如有变动,招标代理机构将另行通知。
5.4投标保证金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发布在下列媒体上: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 http://ecp.sgcc.com.cn/
7.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国网天津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东丽区华明工业园华丰路6号D座2号楼电力公司
物资供应公司
邮 编:300304
财务联系人(办理标书费、投标保证金、中标通知书等):吴女士
财务电话:022-24404090
财务传真:022-24404084
招标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电 话: 022-24404082
传 真: 022-24404079
电子邮件:tianjinzhengping@126.com
网 址: http://ecp.sgcc.com.cn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天津市民族路支行
开户名称:国网天津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0302030109300393390
收款人名称:国网天津招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