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仙游县东溪供水改扩建工程配套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公告
依据仙政文[2005 ] 192 号的规定,公开选择仙游 县东溪供水改扩建工程配套项目 的招标代理机构。拟采用公开报名,实行公开抽签确定一家招标代理机构承担以上项目的代理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简介
1、名称:选择仙游 县东溪供水改扩建工程配套项目
2、地点:仙游 县赖店、郊尾、枫亭等
3、总投资额:约 200 万元
二、代理范围
编制设计 、监理、施工的 招标公告、文件、资格审查文件、招标答疑、预算、清单等相关文件,经有关部门备案后送交相关有形市场媒体网站或仙游县招投标中心网发布;组织开标、评标并发布评标结果公示;提供相关业务咨询、协助签订合同等招标全过程服务。
三、代理服务费
设计招标的招标代理服务费 按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文规定收费标准的 80% 计取 (以中标价为计费基价含预算费、专家评审费、交通费及工作餐餐费等有关费用,不包括场地使用费、交易服务费),若招标失败重新招标,不再追加代理服务费。代理费在施工招标合同签订后全部付清。
四、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按照莆田市建设局(莆建管【 2010 】 12 号)文和(莆建管 [2010]20 号、莆建管 [2012]46 号)规定以总公司名义在莆田市建设局通过备案登记的外地招标代理机构;或已在福建省建设厅办理备案登记的招标代理机构莆田分支机构。资质证书年检合格的(换证时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具备工程招标代理有效资质。
2、在莆田市工商注册的招标代理机构;
3、自 2011 年 3 月 1 日起,凡在莆田市招投标中心网或仙游县招投标中心网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曝光的招标代理机构。若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己有明确限制招标代理活动时间的,按行政处罚时间限制其招标代理活动。
五、应提交的材料
1、企业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劳保证明到仙游县招投标中心报名。若为 2010 年备案后初次参加仙游县内代理项目抽签的代理单位须再提供企业资质证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莆田市备案材料、投标保证金在仙游县招投标中心报备的缴款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的须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以上报名材料于 2014 年 8 月 18 日至2014 年 8 月 20 日 10:00 时(三个工作日)止到县招投标中心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六、抽签确定中标单位
由业主对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材料进行核对,符合本公告要求的投标人为合格投标人,符合以上条件的投标人为合格投标人,经审查若合格投标人只有一家的直接确定为中标人;若合格投标人两家及以上的按抽签确定中标人;若报名截止时无合格投标人,招标人将自行选择招标代理单位,招标代理费按本公告规定计取。
七、招标代理工作要求
1、中标的招标代理机构必须在抽签确定后 3 天内与业主分别签订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不得以分支机构名义签订),由于招标代理机构原因造成逾期不签订合同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限制其在仙游县内招标代理的抽签资格一个月,业主重新发布代理公告选择招标代理机构。
2、若中标的招标代理机构因其自身原因未能按要求完成招标代理任务,招标人有权少付或拒付招标代理费;招标人发出整改通知书后代理机构仍未整改的招标人可单方面解除代理合同,并报主管部门限制其在仙游县招标代理项目的抽签资格(从被解除代理合同之日起六个月内),招标人可直接委托有资质的代理机构替代。
3、中标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在合理时间内完成招标文件、资格后审文件、招标答疑,并送有关部门备案并发布招标信息。组织开标、评标并发布评标结果公示。提供相关业务咨询并协助业主签订合同。
4.工程量清单误差导致工程预算价误差(以有关文件规定的审核单位审核结果为准)不得大于 ±3% ;否则按仙审〔 2014 〕 4 号文件规定处理。
5、根据《仙游县审计局关于工程预(结)算审计送审资料应知事项的函告》(仙审〔 2012 〕 59 号)等要求,项目送审时应提供工程预(结)算电子文档(含预算书或结算书、工程量计算书、钢筋计算书),预结算清单内容需经甲方确认,如有修改,修改过程不另行计价。建筑、装饰、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工程使用 “ 晨曦软件 ” 计量计价;公路、桥梁工程使用 “ 同望软件 ” 计量计价。
八、抽签时间:2014 年 8 月 20 日 10 时 00 分,抽签时必须由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审查合格的委托代理人参加。
联系人: 宋先生 联系电话: 0594- 8281899
建设单位(盖章):仙游县 东沿供水 有限公司